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建管并重
为严肃环境法律法规,严惩违法排污企业,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将晋州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等8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列为今年首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这8起案件无一例外全部发生在污水处理厂,具体表现在:COD超标排放;进水COD自动监控装置未使用;收水率严重不足等。为解决城镇环境污染问题,河北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签订目标责任状,要求2010年所有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已建成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全部改制为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各地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一批新厂也相继投入使用。但问题也接踵而至,为了应付检查,一些被挂牌督办的污水处理厂竟然喝清水吐清水,与检查组玩起了“躲猫猫”。
笔者认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好还得用好,这才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才能让群众真正享受到节能减排带来的福泽。但要想建好、管好城镇污水处理厂,仅仅靠环保部门的挂牌督办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各部门协调联动。
首先要加大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一些城镇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污水处理厂已经是“举全县财力”,管网建设资金捉襟见肘,这就导致建好的污水处理厂进水不足,而运行费用又居高不下,使得成本核算一直徘徊在亏损线以下。这样连电费都快缴纳不起了,还怎么保障污水处理率?所以,配套设施建设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势在必行。此外,对重大污染企业排出的废水,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治理措施,不能让超标污水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其次是要给中水找出路。一方面是政府强调环保,投入巨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方面是企业入不敷出,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要改变治污设备闲置的状况,出路只有一条,就是使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让治污者能真正从中受益。经过处理的污水变成中水,水质完全符合要求,可以出售给洗车场等用户。但实际上真正购买中水的客户寥寥无几,在一些市县甚至约等于零。原因在于,污水处理与水资源管理分属不同部门,而由于部门利益,城镇自备井管理松散,商家直接抽采地下水的成本远远低于中水价格,中水滞销就成为不可避免的难题,继而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因此有必要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权责明确。
再次要加强日常的环境监控,实行台账式管理,包括减排台账及减排档案、日处理污水量、污泥产生量、药品用量、用电量、进出口水质监测记录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等。对擅自停用的,要及时发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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