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在山东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通报的2009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中,烟台市拿下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3个一等奖,获得奖励资金累计2700万元。
烟台市在治污减排工作中缘何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据了解,“十一五”以来,烟台市努力克服经济快速发展、资源能源大量消耗等因素影响,紧紧围绕改善环境、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3条主线,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大胆作为,切实落实各项治污减排措施。去年以来,烟台市委书记孙永春先后4次对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有效推动了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实施减排项目
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
为改善环境质量,烟台市积极落实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化资金投入。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投入28亿元,建成运行了358个减排工程和项目,与2005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87%,化学需氧量下降17.94%,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61.98%和99.69%。建成运行了山东百年电力、烟台发电厂等34个电厂的脱硫工程,脱硫机组占到总装机能力的95%;实施了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二期等14项污水集中处理新改扩建工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由2005年每天50万吨增加到76.15万吨。
今年上半年,烟台市又筛选推进了66个减排项目,截至6月底,海阳仁德亚污水处理厂、蓬莱北沟镇污水处理厂等10个上年结转项目运行稳定,莱州三山岛金矿生活污水处理站等3个新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投入运行,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莱阳污水处理厂等9个与管网工程配套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陆续增加处理水量,招远春福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等16家小粉丝企业及山东蔚阳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等7家水泥生产企业的立窑生产线均如期实现关停,龙矿集团热电公司等6个限期整改的炉外脱硫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保障饮水安全
让群众喝上干净水
围绕实现让群众喝上干净水的目标,烟台市环保局落实市政府颁布实施的《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编制下发工作方案,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等督办手段,推进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逐步取得新进展。
烟台市积极建设保障饮水安全的各项重点工程,规划中总投资10亿元的26个项目已全部启动,其中总投资1亿元的烟台水源地保护栖霞段综合治理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在建的中桥、桃村、黄务3座污水处理厂,总投入达到4亿多元,全部运行后,将实现日处理污水能力9万吨。
烟台市加大污水直排口的取缔和关停力度,对夹河流域及门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取缔、关停,目前已关停污染企业6家。加快推进农药减量、化肥减量、生态恢复等工程。全市今年已共完成退耕还林8250亩,荒山造林或疏林地完成44053亩。同时,积极调整充实水源地保护区划,省环保厅专家组对烟台保护区调整方案进行了专题评审,并将于近期提报省政府批复。
提升监管能力
构筑科学有效监管体系
为强化环境监管,烟台市狠抓基础能力建设,成立了环境监控中心,有效整合全市在线监控资源和能力。投入700多万元,配置完善并更新改造了部分常规监测设备和应急监测设备,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同时,建成了两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基本构建起功能齐全、覆盖全市、适时相应、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体系。
烟台市不断健全完善在线监控体系,强化对172台套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目前全市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均达到95%以上,全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积极构建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全面开展剧毒物质监测工作,目前已取得监测数据7300多个。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对发现的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和异常数据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快速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确保监控数据正常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出动监察人员2620人次,检查企业300多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4家。
开展综合整治
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为强化对敏感区域空气质量监管,烟台市先后对市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环境、建筑施工扬尘进行了集中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烟台市统一规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对全市14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行联网,全市24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监测数据可以实时地传输至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现了对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一监视监控。烟台市将把各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一监督管理,并将空气自动监测数据作为相关工作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烟台市还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步伐,按照《烟台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各项建设指标水平。到去年底,在国家制定的19项生态市建设指标中,烟台市已有“单位GDP能耗”等14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其他部分指标接近标准要求。目前,全市共有18个镇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命名,29个乡镇获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命名,环境优美乡镇比例达到47%,500多个村庄开展了生态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大造林工程建设,共完成造林21.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
同时,扎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全市市级以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45户,年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550万吨,烟台开发区已被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批准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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