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生活垃圾分类将全面推广
为科学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现“十二五”垃圾处理工作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安徽省实际,省住建厅制定了《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技术指导意见》)。据悉,这是目前全国省级层面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出台的最全面、最具指导性的技术性文件。
该《技术指导意见》包含了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粪便处理、垃圾收运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填埋其收集处理及利用、建筑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收集等十方面的内容。不仅介绍了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而且总结了各种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的优缺点,同时指出了“十二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方向,对各地具有较强的引导、指导作用。
餐厨垃圾要从源头单独收集
开展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是“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技术指导意见》规定,餐厨垃圾必须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
根据《技术指导意见》规定,餐厨垃圾采用厌氧消化方式处理时,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有效利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产生的沼液和残渣应得到妥善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餐厨垃圾采用好氧堆肥方式处理时,应对餐厨垃圾进行脱水、脱盐、脱油、碳氮比调节等处理。餐厨垃圾采用饲料化方式处理时,工艺流程中必须设置病原菌杀灭工艺;对于含有动物蛋白成分的餐厨垃圾,不得产生同源性动物饲料;饲料成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饲料产品标准的规定。
填埋气是可再生清洁能源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作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其综合利用在我省尚属起步阶段,存在建设和管理经验都不足的问题。各地要积极稳妥解决好填埋气处理与综合利用问题。
《技术指导意见》规定,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和利用系统应包括抽气设备、气体预处理设备、燃烧设备、气体利用设备、建(构)筑物、电气、输变电系统、给排水、消防和自动化控制等设施。“填埋气利用方式应根据当地的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宜选择效率高的利用方式。填埋气利用的规模,应根据填埋气收集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气体利用率不宜小于70%。”
垃圾收运要密闭、压缩
《技术指导意见》指出,今后凡新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均应采用密闭、环保、高效的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和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现有的简易、非压缩式的转运设施应尽快升级改造,以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噪音、跑冒滴漏及能耗高、效率低下等问题。经济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可优先采用桶装车载的垃圾压缩收运方式,并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系统配置科学、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大城市的垃圾收集设施应逐步向密闭化、压缩式方向发展;中小城市的垃圾收集设施向密闭化方向发展。
生活垃圾分类将全面推广
垃圾分类,对大多数市民已不陌生。《技术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可先行在城市主干道和广场、餐饮集中点、集贸市场、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水平高的部分小区先行试点垃圾分类收集,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
《技术指导意见》中列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六大基本分类,包括: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包括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如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可堆肥垃圾指垃圾中有适宜于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包括剩余饭菜等易腐食物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有害垃圾指垃圾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技术指导意见》规定,“分类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由垃圾收集部门定时收集,或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投放,定时清运,或预约收集清运。有害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应遵守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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