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不是“垃圾池”
今后,国家将严禁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气、废水、废油、固体废物,严禁直接把城镇垃圾、污泥直接用作肥料,严禁在农产品产地堆放、贮存、处理固体废弃物。农业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的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关停一批、淘汰退出一批、限期治理一批”,严格控制新上污染企业,加强对重金属污染源的监管。同时,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饵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于肥料或造田。加大对违法违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有害农业投入品的处罚力度,营造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农业投入品的良好氛围与环境。
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精准农业技术,鼓励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配置杀虫灯,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植保技术,进行病虫抗药性监测与治理,提高防治效果和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用量。
实施农田氮磷拦截。在现有农田排灌渠道基础上,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改造修建生态拦截沟,吸附降解农田退水中的营养元素,改善净化水质,促其循环再利用,减少农田氮磷流失。
《意见》还对发展畜禽清洁养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以及推进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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