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低碳试点方案首获国家批复
更新时间:2012-01-1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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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日前正式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据悉,这是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启动一年多以来,全国13个低碳试点省市中首个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的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鲁修禄告诉记者,《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获批,意味着广东低碳省试点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此前,国务院已正式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分解给广东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是“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即碳强度)要下降19 .5%,为全国各省(区、市)中最高。
据悉,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广东省已确定首批低碳试点城市、县(区),即:广州市、珠海市、河源市、江门市4个低碳试点城市;珠海市横琴新区、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顺德区、韶关市乳源县、河源市和平县、梅州市兴宁市、梅州市大埔县、云浮市云安县8个试点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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