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漏油污染事件,真就这么不了了之?
4月25日,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保育钧做客人民网时称,康菲石油公司在中国渤海造成的污染至今无人问责,垄断集团大到不能管,管不了,这很危险。
康菲在渤海酿成的漏油事故,其发生距今已近1年。如此长的时间内,康菲在公共舆论面前躲闪腾挪,巧言搪塞,或公关以令媒体噤声,或“画饼”以使受害者沉默。然而,转过身去,康菲为善后所作的许诺不见踪影,什么“赔偿基金”、“环境基金”,统统成了康菲应对危机的概念。当然,与此同时,康菲并没闲着,实际上还很忙。前不久,康菲已经把油田的整体开发方案和环评报告上交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待政府审批之后就会立即复产”。由此,说相关行政部门完全没有作为,也似乎不确。“审批”而后“批准”,不就是一种积极的行政作为吗?
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不复有所谓“治外法权”,外国公民和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所作所为,都要服从和遵守中国的法律,更不要说实际上是由中国(中海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了。不过,康菲在中国内海捅下大娄子后的“待遇”,很是让人生产了一些恍恍惚惚的时光倒错感。中国公众搞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已经建成完整法律体系的中国,法律竟然拿康菲“没辙”。
康菲曾答应“慷慨解囊”的“环境基金”,由于康菲公司自己对漏油事故所做环境评估的结果颇为乐观,所以,其应承会在今年一季度公布的,由中立、独立和广受尊重的个人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不仅没有公布,甚至连环境基金管理委员会也有可能将被取消,而该基金的运作方式也将随之发生改变。
至于“赔偿基金”,此即在今年1月康菲公司宣布出资10亿元,用来赔偿漏油事故受害者的钱。但是,这笔钱,既不是法院判决认定的赔偿款,也不是政府行政处罚认定的罚款额,其名目和数额,全是康菲自定。在政府不问责,法院不审理,而康菲也自认“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康菲甩出10亿人民币之所为,不啻一个大方的施主。
但是,“非法”的钱再多,也不能代替法律的适用。康菲漏油的事情,并不是多少钱所能“摆平”的。这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的尊严,社会正义的伸张等等价值,也不是康菲的几个大钱所能“对价”的。因此,康菲漏油事件的处理,事关中国法律的严肃性,事关中国政府的行政效率,自然也事关相关制度的基本信誉。
从目前情况看,康菲漏油事件很有可能以“非法”的途径不了了之。其迹象就是,在康菲漏油事故的受害者在不同地方、向不同地方法院提交诉状后,所有法院竟不约而同地都拒绝受理,但又都不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以及任何书面形式的答复。
而最奇怪的就是,康菲把自定名目和数额的10亿元钱“甩”给了农业部,声称由农业部“全权负责”所谓“赔偿基金”的事宜。康菲,一个合资企业,什么时候、以什么为代价、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国务院的哪款规章,竟把由中国普通公众通过纳税供养的政府部门——农业部,变成了自己的“办事机构”了呢?看来,康菲公司,不仅公司大,胆子大,气魄大,面子也足够大。不过,这也正如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保育钧所言,如果这些“大”,“大到不能管,管不了,这很危险”。
其实,康菲公司如此所为,如此“待遇”,岂止是“危险”,现实的危害不就明摆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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