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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潮引发土壤修复热 难掩技术与法规缺憾

更新时间:2012-05-02 14: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阅读:1357 网友评论0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成为世界工厂,全国各地的土壤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但目前面临修复的土壤究竟有多少,答案仍未浮出水面。4月底在京召开的第三届中国环境修复论坛中业内人士的推测则可能对了解这一数据有所帮助:土壤修复工程在2015年将产生400亿元规模。

庞大的污染地与不成熟的技术

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棕地的产生可以追溯到50多年前“大跃进”时期(甚至新中国建国前的更早时期)一些高污染工业企业的建设。当时,大多数工厂建在城市的周边地区。如今,这些生产历史悠久、工艺设备相对落后的国营老企业,经营管理粗放,环保设施缺少或很不完善。

因此,国内的土地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有些场地污染物浓度非常高,甚至超过有关监管标准的数百倍甚至更高,污染深度达到地下十几米,有些有机污染物还以非水相液体(Non-Aqueous Phase Liquid, NAPL)的形式在地下土层中大量聚集,成为新的污染源,有些污染物甚至迁移至地下水并扩散导致更大范围的污染。

单是北京四环内就有百余家污染企业迁出,留下800万平方米工业用地。

大举外迁的工业厂区给用地紧缺的主城区腾出了空间,然而等待修复的土地却面临着技术不成熟的尴尬境况。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壤修复技术和装备研发薄弱。污染场地修复属生态学、土壤学、微生物学、生态毒理学、环境化学、工程学等十几个学科交叉融合的领域,是当前整个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前沿。而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尚不成熟,大部分仍停留在实验室研究阶段。

同时,修复的设备和药剂还大部分依赖进口,国产化率不高,致使修复成本偏高,自主化率低。

一边大兴修复一边污染难断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原来被工业企业占用甚至污染的土地需要进行再开发。在这过程中,由于对土地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及污染清除工作不到位,又造成了一些环境污染事件。

目前,很多工厂掩盖偷排信息,为了经济发展牺牲环境等现象冗杂,很难将污染源一一排除。如4月9日,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在华纺织业存在巨大污染,每年产生的近25亿吨废水和其它污染物,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除此之外,重金属超标的隐患一直存在民众的生活周围。

近年来,土地这块“看不见的污染”开始爆发,云南铬渣污染堆砌成山,导致癌症村频现,铅中毒等重金属污染事件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更是受到难以逆转的严重破坏。

防止污染源的办法是政策上的真正透明。拥有20多年的场地修复经验的龚宇阳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到,要建立污染场地数据库,需要多方面的合力。第一要民众监督举报。例如美国现行的举报热线方式,在我国也需要提倡出台全国性免费举报渠道;第二要靠企业实事求是的年报;第三要靠政府的监管力度。老百姓和政府的两方面的监督,才有可能加强企业自律。

早期合理规划可降低修复成本

据龚宇阳介绍,目前国内普遍存在闲置污染土地的情况。有些土地一放多年不规划不治理,一挂牌后马上就得修复。工厂搬迁后,土地闲置多时,等到开发狂潮到来时,立马草率地进行土壤修复,短周期的修复要求更高的技术含量,且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顶着开发的巨压,修复工程可用的修复时间短,有面临着修复市场的技术不成熟,必须采用挖取运输(土石方工程)到其它地方进行填埋、焚烧。这一挖土加运输,成本便迅速提高。其实如果规划早期介入,这不仅可以根据污染性质和程度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土地使用功能(不修复和少修复),也能争取修复时间早修复。经验表明修复工程时间和成本成反比。时间长,可以采用原位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方法,成本马上就会降下来。

如果规划部门能早点介入,可以省掉一大笔经费。同时作为一名环保卫士,龚宇阳也热切看到土壤修复能有一套科学的修复方式:在当前房地产不是特别热的时候,土地储备中心如能利用土地闲置期,早点进行修复将是一个历史难得的机会。

法规出台能否赶上修复速度

在一阵阵开发狂潮的带动下,污染几十年的土地要在最短的工期内给开发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这种紊乱的市场开发下,缺失完整修复体系。据现在的技术而言,只能采用异位处理,刨除污染土换上新土,这种处置方式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一块场地是否需要修复,现在在国际和国内示范项目中普遍应用的是风险管理的概念。通过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判断场地上存在的污染物是否会对场地上和周边的人群和环境构成健康和环境风险。当构成风险时,说明场地需要进行修复。若不构成风险,如在偏远的远离人群的一片土地,即使存在污染物,也不需要立即进行修复。

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土壤污染或者污染场地的问题,但已经有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提出了修复的要求,例如,2004年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2008年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就具体标准而言,国家环保部2009年底至2010年初,公布了调查、风险评估、技术和监测方面的四个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

目前北京已经颁布了《场地环境评价导则》,《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在环境修复领域的制度规范相对完备。

2004年,第一起城市污染土地事件为北京宋家庄地铁站施工,3名工人在进行土地开采时中毒身亡。该事件引起了国家对土壤污染的重视,于2006年,环保总局联合国土资源部对全国陆地土壤污染进行“摸底式”调查,投入10亿元,耗时3年半,完成了这项土壤调查工作。面临百废待兴的棕地,有关部门表示,正筹备土壤修复有关方面的立法,以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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