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企业因走私洋垃圾 进口许可证被环保部撤销
因走私城市垃圾,7家企业2012年已获得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部被环保部撤销。
根据海关总署通报,南京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查获一起伪报品名(废纸)走私城市垃圾案。该案共涉及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阜阳华美纸业有限公司、合肥缘江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汉唐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金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赣榆县强盛纸业有限公司、江阴市红柳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环保部决定撤销上述7家企业2012年已获得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及《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据获悉,2011年12月,南京海关缉私局接到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转来的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提供的线索,怀疑装有城市生活垃圾、废纸、废塑料以及其他废物的10个集装箱,已经装上货轮,正从荷兰出发,即将运抵中国张家港口岸。
去年12月29日,这艘名为“Xin Fei zhou”号的货轮抵达张家港口岸,申报入关品单据显示进口货物为“废旧报纸”,进口总数为30个集装箱。开箱后发现系总重763吨的“洋垃圾”。
南京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司永胜介绍说,这些垃圾中包括各种城市生活垃圾,甚至有发霉变质的饮料瓶、抹布、纸尿裤及动物粪便等。
调查显示,荷兰欧洲纤维供应公司曾于2011年10月将3批共2045.04吨城市垃圾出口至中国,3批货物均通过台湾某公司销售,其中两批销售给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一批销售给合肥缘江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海关缉私局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对合肥这两家公司涉嫌走私废物案分别立案侦查,抓获两家公司实际负责人崔某。证据显示,这是一条境内外相互勾结、分工明确、运作熟练、国内集散迅速的犯罪链条,涉及荷兰、中国台湾和大陆三地的不法分子。
合肥两家涉案公司进口境外城市垃圾的目的主要是在国内分拣后销售牟利,而绝大多数不可利用的垃圾则被荒弃,给我国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污染。
根据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首先是由进口者或承运人在规定期限内将固体废物原装退回,进口者或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进口者或承运人不得放弃有关固体废物。经南京海关协调,来自荷兰的30个集装箱共计763吨的走私城市垃圾6月初已被全部装船退运出境,预计7月抵达荷兰鹿特丹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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