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饮用水源头成免费游泳场
入夏以来,持续高温,游泳成为市民消暑的首选方式,一些水库因其“水质好、无暗礁激流、纯天然免费”等“得天独厚”的优点,成为部分市民的“避暑乐园”,但这无疑对宁德市重要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市民纷纷呼吁——
7月12日,记者走访了金涵水库和金溪上游水源地,发现不仅库区有人游泳,甚至地处偏远的金溪上游水源地也有人游泳。调查中,记者就水源地监管、保护问题采访了环保、卫生及金涵水库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现场
饮用水源头成游泳场
12日16时许,记者沿金溪一路观察,溯源而上。16时32分,到达岭尾观音亭处,看到此处停有不少轿车和摩托车,有些轿车轮胎旁还放着凉鞋,而一位女士正在摩托车旁换上游泳行头。在道路施工工人的指引下,记者下到溪边,沿溪而上步行约5分钟,此时,一个天然游泳池豁然出现在眼前。池中已有市民在游泳,甚至有一家人还带着宠物狗一起在池中戏水。而在记者拍摄的过程中,还有市民陆续到来。可以看出,这个小型“天然”游泳池,是人为用石头截流形成的。
据了解,由于周边并没有像专业游泳馆的基础设施,前来游泳的市民都是未洗澡直接进入水源地游泳,不少男士仅穿一件内裤就成“浪里白条”,还有一些登山跑步者将流汗湿透的衣服直接放水中漂洗。附近一村民告诉记者,入夏以来,来此处游泳的市民络绎不绝,真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17时37分许,在返程途中,记者发现用以保护金涵水库的铁栅栏部分已遭破坏,一些市民穿过栅
栏破口下到水库游泳,而在仅有3米多宽的乡道上停着来水库游泳者的轿车,严重影响往来车辆的通行。
“我们又没有在水库大小便,不会污染的。”一前来游泳的市民向记者说道,丝毫没有意识到其举动是污染水源的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据估算,这样的铁栅栏破口沿途有十多处。
水库管理处
没有执法权监管难
每逢夏季,金涵水库管理处会加强对游泳、钓鱼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巡查监管。“除去日常环保部门、水库管理处用望远镜等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外。我们还安排两个巡逻组,加强对非上班时段的水库监管,每组5人,分别于6∶00-8∶00,14∶00-17∶00进行巡检。”金涵水库管理处负责人说道。
这些天,到水库游泳、钓鱼的市民与日俱增,一些市民经劝阻之后立即离开,而有些人则不予理睬,甚至和巡查人员展开“拉锯战”、“游击战”。该负责人表示,有些人非常不讲道理,完全不听劝阻,甚至在水库旁耗着,等到巡查人员离开,再进行钓鱼、游泳活动,有时候一僵持就是1-2个小时。
“我们没有执法权,人力资源也不足,偌大的水库进行全天候有效监管非常困难。尽管水源保护关系居民饮水的大事,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金涵水库管理处负责人无奈地说。
问及水库铁栅栏被破坏一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前来游泳或者钓鱼的市民自驾车过来,后备箱都装载有专门破坏铁栅栏的工具。
“有时甚至发现个别工作人员驾公车前来游泳,而我们加强监管后,一些人为了避开巡查,甚至早上5点多或者晚上7、8点前来。”管理处负责人说道。
环保局
污染饮用水属违法
2002年,金涵水库已经报批了一级水源保护区,在库区以及周边陆地50米范围内,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包括开办企业、游泳、垂钓等行为。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称,在饮用水源水库内游泳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尽管法律这样规定,我们执行起来也相对困难,多数是以劝导为主。有些偷游者发现巡查队,直接溜走,要对他们罚款也不太现实。去年也和相关部门有过联合执法,但治标不治本。”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说。“我们希望多个部门联合行动,特别是公安部门的加入,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希望市民从道德的高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毕竟在水库游泳污染的是关系千万市民饮用水的大问题。”
卫生局
人体病菌污染水源
市卫生局监督所公卫科科长黄彩虹告诉记者,人体身上所携带的病菌、游泳过程的排泄物都会对水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夏季,人体因大量流汗而粘有汗渍,相对较脏,加上在水库游泳的人一般不会在游泳前先行洗澡,因此游泳过程也是洗澡过程,对水体将造成污染。
“哪怕洗过澡,游泳是剧烈运动,其间人体将分泌大量汗液,其夹杂身体本有的病菌,将污染水体。”市监督所公卫科工作人员陈邓桐表示,不仅汗液,人体其他部位存在更多细菌,游泳过程中肛门周围的大肠菌群就混入水中,加上游泳过程中口水等排泄物夹杂各种病菌,都是污染水源的重要因素。此外,过多人在水库游泳,也是导致水体浑浊的原因。
黄彩虹呼吁,事关所有市民的饮用水问题,希望市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监督中来,相关职能部门也要进行监管,在饮用水水库游泳等行为不可取,应该予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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