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贡:将拆除4622亩环滇大棚 控制面源污染实施生态修复
8月14日,呈贡区召开滇池面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新闻通报会,为根除滇池面源污染,呈贡按市政府要求将拆除全部环湖路至滇池边种花种菜大棚,实施生态修复,改善环湖路内生态环境,拆除工作涉及7个社区4622亩大棚。
“目前,环湖路内种植花卉、蔬菜等大量施用的化肥、农药及产生的农田废弃物等面源污染,已成为滇池主要污染源。”呈贡区副区长段超介绍,5月起,呈贡就通过公告等方式向村民宣传,并按“成熟一块、拆除一块、只收不再种”原则,对已成熟收割的大棚进行登记,留出时间给种菜种花农民收割花、菜。但前期因为补偿标准、安置房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拆除工作进展不顺,截至8月13日,全区共拆除大棚800.66亩,仅占总任务数的17.3%。
段超表示,为解决时间紧、资金缺、征地难问题,呈贡将采用土地一次性补偿方式实现环湖路内土地预收储,以先租后征的方式完成地上附着物清除工作,待土地一次性补偿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土地整体收储工作。
目前,呈贡区已制定环湖路内面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各类补助标准,分别为:已收储土地7000元/亩(含清表奖励及生态修复补助);未收储土地地面设施补偿20000元/亩,清表及奖励5000元/亩,生态修复补助4000元/亩,并暂时给予一年的租地补助5000元/亩。
同时,组建有呈贡特色的集体经济组织,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按4000元/亩的标准给予生态修复补助,采取补助和奖励相结合,鼓励7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拆除大棚,发展苗圃和大量种植树木来取代种菜种花。
在解决群众生活出路方面,呈贡区财政将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环湖路内大棚拆除新增失地群众外出租地种花种菜;并把区环卫清洁、河道保洁、城市管理、公安协管等就业岗位向7个社区倾斜;对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苗木给予奖励等政策向新增失地群众和7个社区倾斜;研究用好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依托农产品交易市场和花卉市场的独特区位优势和地理优势,形成新的产业链;加快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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