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近年来,各地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规范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合理布局,加快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逐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正确率。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及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对建材运输与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强制加盖密闭,严厉处置随意撒漏和倾倒渣土等行为。
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严格实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提高污水处理厂收集率,确保达标排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做好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技术可靠、经济适用原则,有序推进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要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推广普及沼气利用技术,整治村庄和农村庭院环境卫生,引导农民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加快生态小康户、生态小康新村建设。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大力倡导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建设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
出台有利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深化投入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健全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市场运作机制,开放产业市场,实现垃圾收运与处理、污水处理的企业化运作,解决机制不活、行动乏力等问题。同时,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等办法筹资筹劳搞好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评比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效能监督,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大监督、行政监察、舆论监督等多方监督体系,建立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干部考核,督促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同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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