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盗采原来有保护伞“罩”着
佛冈矿点老板朱某坦言:“如果国土、林业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搞不定的话就开不了矿。”2011年底,佛冈县委县政府组织“铁拳”行动,打击非法盗采。但行动开始之后,“保护伞”们使出浑身解数,“保护”自己“罩”着的矿点。
烈日下,红土地上的几排小树苗蔫蔫地站着,树叶边已有些发黄。“它们活不成的,这片地已经种不了植物了,但我们还得一次次地种。”一位村民愤愤地对记者说。
记者日前在广东省佛冈县看到了数个这样的场景:山顶被铲平,表面千沟万壑,让人感觉仿佛置身“黄土高坡”;树被砍光、化学污水随意乱排……这些都是拜稀土盗采人员“所赐”,通过开采稀土,他们“一天就可变成百万富翁”,却让当地百姓世世代代为此埋单:地不能种、水不能喝,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频发。
自从中国限制稀土出口后,稀土价格暴涨,刺激了不法商人进入稀土开采行业,铤而走险。镇镇都有稀土的佛冈,几年间被盗采者肆意侵占和掠夺。2011年底,佛冈县委县政府组织“铁拳”行动,打击非法盗采,一批“保护伞”被抓,“轰轰烈烈”的盗采才停了下来。
一个盗采点致国家损失3000余万元
“佛冈的稀土资源非常丰富,盗采稀土的现象几乎镇镇都有。”佛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为民告诉记者。总面积1302平方公里的佛冈,下辖石角、高岗等7个镇。
稀土开采之所以造成巨大损害,皆源于其制作工艺。据悉,稀土开采分为池浸、堆浸和原地浸矿3种工艺。池浸、堆浸工艺是比较原始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惊人的。据统计,池浸工艺每开采1吨稀土原矿,要破坏200平方米的地表植被,剥离300平方米表土,造成2000立方米尾砂,每年造成1200万立方米的水土流失。另外,浸出、酸沉等工序产生的大量废水富含氨氮、重金属等污染物,严重污染水体。
原地浸矿法则是近几年推行的新工艺,虽然可以保护地表40%至60%的植被,产生的尾砂也很少,但仍是两三米挖一个洞,有毒溶液长期残留地下,将污染由表面转移到了地下,污染程度更深,时间更长。
除了稀土原矿开采这一环境破坏最大的环节,冶炼分离环节对环境也有很大的污染和破坏。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破坏难以修复。因为化学污染,开采过的土地,植物难以成活,禾谷不生;被污染的山泉或者地下水不能喝,鱼虾不存;因山被挖成“峭壁”、已无植被,容易造成山体滑坡。
此外,盗采稀土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也是巨大的。由于测评损失的费用每矿要10余万元,因此,很少有执法部门测算这些损失。为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佛冈县检察院日前专门聘请专业单位对位于石角镇观山村的一个采矿点进行测算,结果显示,该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3373.75万元。“此矿的规模在佛冈的诸多采矿点中,属于平均水平。”曹为民告诉记者。2011年底,国土部遥感资源卫星系统通过卫星图片检测到佛冈有100余处非法稀土盗采点。如果每矿造成的损失达3000余万元,100多处采矿点造成的损失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任何一个部门搞不定,就开不了矿”
如果说石油是工业的血液,那么稀土就是工业的维生素。如此重要的战略资源,长期以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无序开采、盗采的现象大量存在。广东是我国仅次于江西的稀土大省,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北部山区稀土非常丰富,盗采的现象亦非常猖獗。
“操卖白菜的心,赚卖白粉的钱”——不法商人把开采稀土作为比贩毒更好的一项投资。因为开采的成本非常低,每天可以开采数吨,而每吨稀土可以卖到20余万元,最高时可达40余万元。在我国制定限制稀土出口的政策后,每吨稀土的价格再度飙高,黑市交易甚至曾一度高达每吨70余万元。每个矿点老板每天都能收入100万元以上,而可能面临的处罚非常低,最高也不过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成本低、风险低、收益高,“两低一高”刺激着不法商人涌入该行业。
数年来,包括佛冈在内,广东省、全国储有稀土的地方都在坚持打击稀土盗采,但为何屡打不止?
佛冈给出的答案是“因为有‘保护伞’收受贿赂、通风报信、放纵盗采”。佛冈矿点老板朱某坦言:“如果国土、林业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搞不定的话就开不了矿。”
2011年底,佛冈县委县政府组织“铁拳”行动,打击非法盗采。但行动开始之后,“保护伞”们使出浑身解数,“保护”自己“罩”着的矿点。
今年1月4日上午,时任石角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黄继洪领了摧毁大山尾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命令后出发,当天下午他便拿着摧毁矿点时的照片报告,称“任务已完成”。可10天后,当执法督察队经过该地时发现,该矿不仅没有被摧毁,反而扩张了。在半天时间里,黄继洪究竟做了什么?
据黄继洪交代,其首先通风报信,告知该矿执法行动已经开始,然后命令手下何某制作一张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以证明该矿已经被摧毁。同时,黄继洪带领两名手下来到矿点拍摄虚假照片。他先命令人拍摄钩机钩住浸泡池池边的动作,并找到一个废弃的工棚,拍摄钩机将其钩倒的照片。之后,他杜撰报告,汇报其摧毁该矿点的全过程。随后,黄继洪拿着这些虚假的材料和“摆拍”的照片向领导复命。
佛冈县检察院调查了解到,为矿点老板们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并不少。一个明显的例证——“铁拳”行动开始之后,几乎所有的矿点老板一下子消失了。“这是有人通风报信的结果。”办案人员说。
时任高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何道志每听说镇政府组织人员要对矿点进行打击前,都会向矿点老板们“汇报”。如果遇到没有“收拾干净”的矿点老板,他和他的手下便会做做样子,对矿点做简单的破坏,但不影响其继续采矿。
数年来,佛冈屡次打击稀土私采矿点,但经常死灰复燃,和“保护伞”的“努力”分不开。
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保护伞”
“打了这么多年,还禁不住盗采,肯定有‘保护伞’。”佛冈检察院检察长卢跃科告诉记者,基于这个判断,佛冈的“铁拳”行动打响之后,检察院坚持依法介入案件调查。一方面盯住已抓获的矿点老板,另一方面联络执法督察队,希望从矿点老板、工作人员口中钓出“大鱼”,查处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行为。
此时,恰逢朱玉展、邓本厚两名矿点老板被抓,检察院立即介入,并从中掌握了两人大量的行贿证据,随后将时任高岗镇副镇长李建新,国土所所长何道志、执法人员范健华,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岗派出所所长朱谷针抓获。
矿点老板们透露,一般他们会采取过年过节送钱、找中间人送钱等方式拉拢主管领导,一来二去,建立其自己的“保护伞”。经查,2011年8月至今年1月,李建新利用其主管该镇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和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职务便利,收受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老板及相关人员贿赂37万元。何道志受贿9.5万元,范健华受贿1.1万元,朱谷针受贿1.5万元。
在大山尾非法开采稀土矿点,检察干警也抓获了“保护伞”2人。一人为石角镇副镇长廖志华,他利用主管该镇国土资源和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职务便利,收受4万元贿赂,保护矿点老板。摆拍照片的国土资源所所长黄继洪也收受了矿点老板贿赂4万元。办案人员坦言,因为很多矿点老板已经逃之夭夭,所以很难查清所有的受贿事实,但据他们判断,6人受贿数额绝不止这些。
随着“保护伞”被打掉,佛冈稀土盗采之乱渐渐停歇,矿区生态恢复重建工作也已经展开。佛冈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因此被高检院评为“优秀反渎职侵权局”,成为此次广东省唯一获此称号的基层反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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