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改扩建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论证
更新时间:2012-08-29 18: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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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饶县近日在对7个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评审时,有两个项目因纯用地下水被"一票否决"。
广饶县规定,凡在县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取水或者增加取水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项目日取地表水500立方米以上、地下水300立方米以上的,业主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项目日取地表水100立方米~500立方米、地下水50立方米~300立方米的,业主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表;项目日取地表水1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50立方米以下的,业主单位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直接填报水资源论证表,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广饶县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时,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低于65%的不予审批,未装表计量的不予审批,未配套节水设施的不予审批,力争用5年时间将工业用水全部由地下水转换为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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