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有偿回收过期药品
更新时间:2012-09-24 21: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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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十堰市获悉,十堰市采取有偿回收过期药品的方式,提高过期药品回收率。消费者将过期药品送至回收定点药店后,药店将按照过期药品零售价的5%,给予消费者优惠券作为奖励。
今年,十堰市在已有6家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基础上,又新增18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今后还将逐步增加过期药品回收定点,方便群众就近处理过期药品。
据了解,十堰市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采取统一标志、统一流程、全程监督。药店回收的过期药品,有专人管理、登记造册,用专用包装箱密封后,定时统一予以处理,确保回收的过期药品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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