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把“节水”纳入领导干部考评
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全市重要水库、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9月29日公布,北京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三条红线”。
“三条红线”考核入绩效评价
《意见》称,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考核将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总责。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三条红线”年度责任书,与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行业用水效率监管责任书,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重大建设项目须先论证水资源
《意见》指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新城和重点发展区域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各区县一律不再批准新增机井
《意见》提出,北京将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严格限制审批新增机井,各区县一律不再批准新增机井。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重大建设项目用水,确需开凿机井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将逐步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
“三条红线”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1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以上。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5年全市重要水库、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6.5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1以上;重要水库、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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