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废水标准升级 分类精细数据收严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印染行业的标准终于得以完善,完成了迟到四年的升级。
据悉,早在2008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曾酝酿对印染行业的废水排放提出新要求,并出台了有关征求意见。新要求会直接引起行业结构大范围调整,而当时对标准提高的需求并不迫切,故最终不了了之。当前的污染现状和生态环境则要求排放标准有大幅度的提高。新的印染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在2008年文件的基础之上形成,标准涵盖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磷等各种指标。
与92年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新出台的标准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要高出了几个等级。新标准中,取消了旧标中关于排放的三级等级划分,直接分为“一般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两类指标。在“一般地区”的排放标准中,所要求的限制数值要高于旧标中的一级排放标准。新标准中,将COD限值调至100mg/L,BOD为25mg/L,SS调至60mg/L,六价铬的标准调为“不得检出”,并增加了总氮、总磷、AOX、多种机织物针织物毛织物等指标。对于生态脆弱地区,指标限制则更进一步。
除《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外,环保部还同时发布了《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行业细分后的排放指标。这三项标准均是首次发布,规定了三种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三项标准将不同生产线区分对待,在COD、BOD等只表示有所区别,毛纺工业水和缫丝工业水的排放标准中增加了“动植物油”的排放限值。
以上四项标准均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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