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渗滤液处理走出新路
迫于解决垃圾围城的紧迫性和资金匮乏等原因,政府往往更多地关注垃圾如何处理,对于“渗滤液”这一副产物则关注不足。垃圾渗滤液污染事件依然时有发生。2010年南方都市报跟踪报道了南方某垃圾发电厂渗滤液污染水体事件;2011年8月南方日报曝光了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陷“超标门”事件;2012年1月媒体又爆出东北某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地下水事件……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现在垃圾渗滤液污染事件频发的乱象?
垃圾渗滤液中含有高浓度的氨氮
由于垃圾渗滤液危害性强、浓度高、水质水量波动大、处理难度大,再加上行业起步时间较晚,处理工艺技术不如城市生活污水行业成熟,因此对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营都有很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国内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大多采用EPC建设模式,政府往往倾向于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导致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普遍偏低。加上目前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市场准入门槛低,相当数量的中小型设备生产、代理企业或技术运营能力较弱的环保公司都可以通过低价中标等方式获得项目,这进一步导致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质量低,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这类模式不利于解决项目前期资金不足的问题,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承包商在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和短暂的试运行后就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政府接手后,由于缺少专业人员、运营维护经验不足,项目设施往往不能连续稳定达标运行,有些设施因此被闲置甚至报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垃圾渗滤液处理走出新路:市场化运作
2011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把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处置列入了加快关键技术推广与设备产业基地建设的重点支持项目范围。有关分析人士称,“十二五”期间,垃圾渗滤液的投资有望达200亿元以上。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目前,国内一批较早进入并专于渗滤液处理领域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较丰富的建设能力与运营经验。这些公司应抓住机遇、积极转型,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的推广运用。
为规范垃圾渗滤液处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该调整思路,从购买处理设备设施转变为购买环境服务;应转变职能,从投资建设转变为监督管理。通过营造充分的竞争环境和履行规范的招商程序,吸引具有较强的技术、运营能力的大型企业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推动渗滤液处理的市场化运作。
垃圾渗滤液处理方式多样
“目前,国内外对渗滤液的常用处理方法有好氧处理、厌氧生物处理、物化法及土地法四大类。”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
据了解,好氧处理可有效地降低BOD5、COD和氨氮,还可以去除另一些污染物质如铁、锰等金属。用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好氧稳定塘、生物转盘等好氧法处理渗滤液都有成功的经验。
厌氧生物处理能耗少,操作简单,因此投资及运行费用低廉,而且由于产生的剩余污泥量少,所需的营养物质也少。近年来,开发的厌氧生物处理方法有:厌氧生物滤池、厌氧接触池、上流式厌氧污泥反应器及分段厌氧硝化等。
物化法是渗滤液后处理工艺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包括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膜分离和化学氧化法等,但物化法处理成本较高,不适于大量渗滤液的处理。
土地法即土壤灌溉法,是人类最早采用的污水处理法,占地面积较大,多用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色技术
垃圾渗滤液经过预处理进入加强型内置式MBR系统,然后MBR出水经入纳滤和反渗透系统。
本工艺特点是采用加强型内置式MBR系统,在MBR反应系统内,其中的大部分污染物被混合液中的活性污泥去除,再在外压作用下由膜过滤出水。这种形式的MBR反应器由于省去了混合液循环系统,并且靠抽吸出水,能耗相对较低;占地较分置式更为紧凑。缺点膜通量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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