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噪音污染防治办法”实施 公园叹执行难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部分重要内容涉及对公园绿地噪声的控制。一名公园管理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办法》规定,对于噪声的制造者,公园管理方并没有处置的权力,只能劝导或叫联系职能部门处理。
公园管理者感叹“防噪”执行难
由于今日下雨,晨练的人并不多,问题并未集中凸显,但不少公园管理人员对于今天起开始实施的“噪音污染防治办法”却是频频“叹苦经”。
一位多年参与公园管理的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办法》的规定,公园管理方没有权力对噪声的制造者进行处置,公园管理方只能倡导游客遵守规定或者联系职能部门。此外,遇到噪声时,是联系哪个部门,噪声的70分贝如何测定都是问题。
上海动物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气暖和时,晨练的队伍中总有不文明市民大声喧哗、歌唱的现象,已威胁到动物的休息和健康。由于动物园多个区域会有市民大声歌唱,甚至使用扩音设备,曾经还发生过非洲斑马清晨被高音喇叭惊吓流产的事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时两只舞蹈队都在晨练,互相指责对方声音大的情况也发生过。
公园方面只能以劝导教育为主
为了能让动物安心,上海动物园工作人员建议游客文明游园,并由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劝导。记者发现,动物园通过横幅、LED屏幕等方式,劝阻游客在动物休息的敏感区域大声唱歌喧哗,及使用音响设备。
记者了解到,杨浦公园则禁止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入园。鲁迅公园成立了一只劝导队对游客不文明的情况进行劝导。
新闻背景
上海市每年环保系统接到的有关噪声的投诉约27000件,约占环保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社会生活噪声的矛盾尤为突出。《办法》规定今后包括“扰民装修”等在内的三种社会生活噪音可能被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办法》规定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如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公园、住宅、医疗区等公共场所,禁止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为居民夜间安静休息提供保障。除上述时段外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禁止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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