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犯错为何我埋单?
10年前,3家大型生物发酵类药企落户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近郊。自此以后,企业生产引发的污染使周边群众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不敢吃自家种的粮食,在家还得戴口罩。百姓向有关部门投诉恶臭、水污染问题10年,至今未得到解决。
是当地政府不作为吗?倒也不全是。据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对这几家药企的罚单已经开到“手软”,仅去年一年对其中两家药企就开了12张罚单,但无奈的是罚款数额太低,且行政处罚还有周期性,对企业震慑力有限。
那么是企业逃避治理吗?也不尽然。当地政府和企业都强调,企业近两年一直在花“血本”治理恶臭和水污染。但生物发酵类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是世界性难题,不可能靠某种设备或某种工艺彻底消除。废水排放即使达到行业标准,也会污染当地水质。
还是永宁县的副县长一语中的。“这确实是当时规划失误”。在招商引资中没有挑肥拣瘦,把重污染的企业带进了工业园。进来了也就进来了,又没有考虑污染问题,让工业园近距离挨着新建小区。连续的错误决策造成了今天群众的怨声载道。而要改正这个错误,当地政府却没有底气。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当然是搬迁。但站在法律契约的角度上说,企业是当初政府招来的,现在突然毁约没有道理。即使企业同意搬迁,对于一个财政收入仅9亿元的县来说,上百亿元的搬迁费用也无法承担。可是政府若不反悔,任其污染下去,局面只会越来越难以收拾。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也许有人说,当初政府并没有看到这一步,今天的局面也是始料不及的。然而,“没看到这一步”这个理由很理直气壮吗?政府为什么看不到这一步,这个问题不该深究吗?至少,要深刻反思吧?
所谓规划,应是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的整套行动方案。规划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领域,规划提出的任务和指标具有约束性,政府要确保实现。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表面上重视规划的严肃性,规划馆盖得漂亮气派,规划说得热火朝天,但实施起来却无声无息。更有甚者,看到别的地方规划不错,拿过来修修补补就用,刚刚建好的桥,毫不犹豫就炸掉修隧道,明明缺水的城市却要建水上的城市,明明是工业区却被安在了上风向;有的随意修改土地利用规划设立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有的超计划占用耕地。
不合理的规划、拍脑门的盲目决策和短期行为以及片面政绩冲动,是酿成类似银川污染恶果的根本原因。而造成盲目决策的原因之一,是权力太大,缺少最基本的制衡,政府几个领导拍拍脑门,一项重要决策就出台了;体制内部无人质询,既无真正有效的质询机制,“闲杂人等”也无人敢表示异议,有些人大唱赞歌还来不及呢。至于体制之外,也就是社会人士和民众,更没有谏言的机会;利益攸关的百姓要反对,无疑是螳臂挡车。
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任何决策都存在失误几率,没有人能保证永远正确。而正因如此,决策机制中才应当融入制衡因素,需要充分的论证、博弈,经过能够充分代表更多公众意志的表决,才可以出台与实施一项重大决策。
不仅是银川市10年前那个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招商引资决策,更有很多一掷千金、万金,最终不但血本无归,而且要贻害长久的项目,早就令我们不忍回首。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成千万、上亿元的损失,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在所谓“代价论”、“学费论”的掩护下,我们很难看到决策者出来承担责任。到头来谁为短命的规划买单?还是只有普通纳税人。
搬迁费用高,出于诚信不能强制企业挪走,这些或许都是理由,但面对无法正常生活的百姓,这些理由或许都不应是理由。对于一个政府来说,让老百姓生活在一个空气清新、没有污染的环境里,难道不应该是最起码的诚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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