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业堪当支柱产业吗?
继《“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之后,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又一次得到了各方的积极反响。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评价说,与之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相比,此次《意见》最大的新意在于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提法。《意见》提出,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
节能环保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这一定位上的变化又一次给资本界带来巨大的想象空间,各分析机构对《意见》的出台不吝热情。但对接二连三的宏观利好,企业界则在欢迎之余,感到有点审美疲劳,他们更期待具体、配套的政策落地。“对于开始进入高速增长期的环保产业而言,需要的是贴近产业需求、实惠实在的财税、金融、价格、信贷政策支持。”
这次有什么新鲜事?
政策层对节能环保产业在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方面寄予很多期望
节能环保产业增长率已经远远超过全球的经济增长率。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全球环保产业市场规模已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8%。而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年增长率的相关数据还要更为可观。
一面是国内严峻的环境形势,一面是公众不断增长的环境诉求,两者共存构成了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巨大的预期空间;而产业本身又具备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特征,这成为产业被政策层赋予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期望的重要基础。
骆建华透露,按照原计划,《意见》由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在去年联合制定发布,而在今年,升格由国务院发布,则是考虑到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的背景,是为了配合经济提振的政策需求。“环保产业已经由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和手段,提升为拉动增长的新引擎、促进结构调整的新抓手。”
从内容上看,《意见》在产业发展规模、增速的目标方面延续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管理思路,在具体表述上更为清晰。骆建华说,除了对节能环保产业定位上的提升,《意见》扩大了节能环保产业的范围,在传统的节能、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等领域之外,将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建筑等囊括进来。
而另一个较为明显的变化是,此前的宏观政策多是重点关注技术装备的发展,而此次《意见》对体制机制、模式创新的内容也有所侧重。比如提出加强环境监管,发挥对产业的倒逼作用、强调以扩大需求促进产业发展,探索环境服务业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等。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约束激励措施,包括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资源产出率;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
生存环境真能改善吗?
环保行业仍是外热内冷,企业期待出台具体细则,在税收、财政、采购、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
一位在圈内沉浮多年的民营环保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环保行业是外热内冷,近一两年来,宏观经济走势低迷给民营企业带来严重影响,一些对政府财政支出较为敏感的公司接单更为困难,业绩已经持续萎缩。
多家环保上市公司表示,《意见》出台对行业无疑是重大利好,但短期内不会带来实质性影响,他们更关注细则的落地情况。不久前,各环保上市公司发布中报,不少公司的业绩变化显示,自2011年以来,各项利好政策接连发布,但在国内外整体经济低迷、市场需求疲软的环境下,公司现有业务仍然面临价格持续下跌、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的不利局面。
永清环保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公司来说是很大的鼓舞,但暂时不会给公司经营带来正面影响。出于对宏观政策的响应,他们期待地方政府能够出台具体细则支持环保企业,比如在税收、财政、采购、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政策。据她透露,湖南省日前要求各大环保企业在政策支持上自陈需求,帮助地方政策落地。
济邦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燎更是直言不讳,民营环保企业面临的最大困境往往是不少地方政府缺乏契约精神、不尊重不履行合同。“至今国内有关特许经营的立法仍然空白,缺钱的时候让民营资本进入,但却没有制度保障资本的安全。”
更多业界人士将希望放在具体的治理行动上。申银万国证券分析机构认为,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当前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着力点。下半年仍将有系列产业政策出台。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值得期待。
避免光伏乱局重演
各地政府应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朝阳产业也有过剩的可能
“环保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提升已是不容置疑的趋势,高速增长将持续至少5~10年。”在不久前召开的2013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骆建华如是说。但他同时提醒,不要重演光伏行业的“悲剧”,朝阳产业也有过剩的可能。
针对各地已经出现的对环保产业定规模、建园区的现象,骆建华说,各地政府应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特别是每个城市都要建设自己的环保产业园,实在没有必要。
从狭义环保(污染治理、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的角度,这是一个传统行业,产品的销售模式、所采用的技术,都相对传统,其增长来自于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即环境形势的倒逼及全社会支付能力的提升。有业内人士担忧,在政策的导向之下,我国将有大规模的资金涌入节能环保产业,届时有可能会造成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加剧恶性竞争。
对此,骆建华表示,环保产业自发展起,一直较为平稳,没有上演其他行业的大起大落,就是源于产业发展紧跟市场需求而不断扩展。“尽管环保产业市场空间广阔,但其大致的规模和市场容量可以估算,应该做到心里有数。把现有的企业做强做大,就能带动行业的强大。”
政府投入应讲究方式方法
以往国家对环保的投入是多部门、多渠道的,可以考虑整合起来,形成国家基金,由简单的行政拨款转变为更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
来自政府层面真金白银的支持最受企业欢迎,而各级各项对环保领域的补贴资金常常是各企业争取乃至争夺的重点。此次《意见》提出,要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资金支持,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产业的投入。
业界分析认为,《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清晰未来国内的污染治理思路,即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同时(约占全部投资的20%),通过银行信贷扶持、以及特许运营形式的推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保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40~50%),同时,通过加大惩罚、改造补贴、以及排污权(碳权)交易的完善,鼓励工业污染企业加大环保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30~40%)。
对此,骆建华表示,政府加大投入当然是好事,但需讲求方式方法,避免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他解释说,在非竞争性的领域,政府应该多投入,而将竞争性的环节交给社会资本。比如在水处理行业,资本沉淀性强的管网建设应由政府投资,而水厂的建设、运营等则更适合交给市场;在垃圾处理行业,目前垃圾收运环节应由政府做好,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由企业承担。
他特别提出,以往国家对环保的投入是多部门、多渠道的,可以考虑整合起来,形成国家基金,如清洁水基金,清洁大气基金。投入的方式则由简单的行政拨款转变为更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这也是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基金可以为企业环保投入的贷款进行贴息或是直接提供无息贷款,基金不断滚动。
“此前拨款的方式已经在操作中遇到了问题。比如各地建立的危废处置中心,政府直接出资的性质到底如何界定?出资人是谁等都无法说清。”骆建华说。
价格到位,市场才能到位
《意见》提出了研究完善污染治理价格体系,但急需具体政策的出台实施,企业关心污水处理、垃圾发电、脱硝电价等价格
对于提供环境公共服务的产业主体而言,价格是产业化、市场化的核心。在《意见》中,也提出研究完善污染治理价格体系,但急需具体政策的出台实施。骆建华指出,目前,企业最为关注的价格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水处理领域,以往的价格都是基于传统的处理工艺和标准测算的。而现在不少地方都在进行脱氮除磷、一级A提标改造,水质提升,处理成本也在提升。“我们初步测算,处理费用要到1.2元以上才可以覆盖成本。”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只有少数城市污水处理费用达到了0.8元以上,日趋紧张的利润空间不仅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而且也导致污泥处置费用仍未落实。
而在垃圾发电领域,现在国家统一执行“焚烧一吨垃圾发280度电,单价0.65元”的电价补贴政策。但相关处理企业对记者表示,目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电价款结算时间企业无法决定,因各种原因不断推迟,导致企业长时间处于亏损运行的状态。二是统一发电量的规定对垃圾分类工作事实上起到了抑制的作用。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说,如果生活垃圾经过预处理,进行了较好的分类,垃圾的热值会提升,吨垃圾发电量将超过280度,达到300~350度。“如果还是按280度的标准计算电价,那些进行分类后焚烧的企业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能否在政策上有一些变通和灵活设计。”
在大气集中治理领域,一分五的脱硫电价补贴被政策层看做是经济政策发挥双赢效果的典范。为推动脱硫脱硝治理工作和产业的发展,相关政策也急需完善。骆建华表示,脱硝已经成为“十二五”大气领域的重点工作,0.8分的电价补贴已经开始在全国试行,但普遍反映还不够,应提升至1分以上。而对于水泥、钢铁等新的脱硫重点行业,他们无法通过提升产品价格而消化脱硫成本,应该从税收角度予以考虑。
“脱硫电价补贴属于正向激励,对钢铁水泥行业可以考虑反向激励,商会曾多次提出应尽快开征环境税,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征税,推动行业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骆建华说。
造血能否更顺畅?
环保企业的三个融资通道已基本形成;银行贷款方面,考虑对一些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实施收费权质押贷款的模式
尽管环保产业正处于整体向技术导向回归的阶段,但资本的主导力量仍未被削弱。当前,与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公共服务需求高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方债务负担沉重、环保投入不足的窘境,因此资本实力雄厚、资金渠道顺畅的企业更受地方政府的欢迎。
《意见》提出,要拓展投融资渠道来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包括加强绿色信贷和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性融资工具,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以及稳步发展碳汇交易等具体措施。
骆建华说,将来环保产业发展至成熟期,其明显标志是大量并购行为的发生以及走向国际、寻求海外市场。而从高速增长走向成熟,离不开资本的助力。而环境保护工作本身,只靠政府投入也是不够的,要学会从资本市场拿钱,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投入。
他表示,当前,环保企业的三个融资通道已基本形成。首先是股市直接融资发展迅速。据环境商会初步统计,国内大概有60、70家上市企业,已经成为各主要治理领域的中坚力量。“他们将来通过市场的扩张、特别是并购等资本运作将会不断做大做强。”
其次企业债,现在已经有了尝试。《意见》中也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等。
在银行贷款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环保企业是轻资产性质,没有太多土地、房产可以进行抵押,将来可以考虑对一些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实施收费权质押贷款的模式。在这次《意见》中,也提出研究将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但银行方面的顾虑在于,收费权证能否有单一确定的行政部门予以登记确认,从而避免重复多次抵押的现象。”
相关链接
去年以来环保产业重要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重要行业政策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产业数据
“十二五”期间,全国水污染治理资金预计投入需求将超过1万亿元,预计将实现1.2万亿~1.3万亿元的产业收入。
2012年1月1日国家颁布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测算,标准将形成脱硝、脱硫和除尘等环保治理和设备制造行业约2600亿元的市场规模。
2012年,脱硝市场发展迅猛,预计在2014年达到顶峰,年均市场容量约为330亿元。
“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为2636亿元,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投资1730亿元,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351亿元,存量整治工程211亿元,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210亿元,监管体系建设投资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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