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 上网电价下调1.35分/千瓦时
更新时间:2013-11-01 08:37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 金兆芹
阅读:1859
10月30日获悉,海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自今年9月25日起,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下调1.35分/千瓦时(含税)。
省物价局介绍,此次主要从5个方面促进清洁能源发展。一是提高脱硝电价补偿标准。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二是新增除尘电价。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四是消化垃圾焚烧发电补贴。疏导目前海南电网公司负担的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1元。五是提高燃气电厂、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燃气电厂、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分别提高1分钱/千瓦时,即燃气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4203元调整为0.4303元;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8元的提高到0.29元,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0元的提高到0.31元。属于统调机组的牛路岭水电站,经国家发改委同意,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30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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