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香港环保业概况
概况
1、香港的环境保护业主要涵盖6个业务领域,即(1)节约用水及污染控制;(2)空气及臭味污染控制;(3)节约能源;(4)废物处理、弃置及回收;(5)噪音控制及缓和;(6)环境顾问服务。
2、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下,香港与广东省同意协助实施「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支持在广东的港资企业推行清洁生产。
3、香港科学院第三期工程将于2016年全面完成,届时可容纳约150家绿色科技公司。
业界特点
最近期的数字显示,2011年香港环保业的增加值为65亿港元,按年增长16.3%。同年业内就业人数达38,350人,占香港总就业人数1.1%。
据估计,业内约有300间机构,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主要从事6类业务,包括:(1)节约用水及污染控制;(2)空气及臭味污染控制;(3)节约能源;(4)废物处理、弃置及回收;(5)噪音控制及缓和;(6)环境顾问服务。有些公司也从事废料及碎料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1、节约用水和污染控制
业界提供的相关服务涉及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处理、污泥处理等,以及供应和安装相关设备,例如监控、测量、分析仪器和抽水系统。
2、空气和臭味污染控制
提供气体排放控制、臭味或有机气体控制、颗粒控制等相关服务,多采用活性炭、催化剂和洗涤液等化学品,以及用于监测分析、改善通风、过滤、杀菌、除湿加湿、空气离子化、除臭及芳香化的设备。
3、节约能源
提供和节约能源有关的服务,涵盖回收余热和余压、低能耗生产程序、采用替代及再生能源等范畴。
4、废物处理、弃置及回收
涉及废物处理、储存、弃置和控制系统或设备的设计及供应,以及废物回收利用、运输和循环再造等服务。
5、噪音控制及缓和
设计噪音缓和系统,提供解决方案,以及供应隔音屏和隔震器等噪音控制设备。
6、环境顾问服务
一些香港公司拥有最新的环保科技知识和技术集成经验,为香港及内地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协助他们控制污染。
环保园及废旧电器回收
根据2005《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香港政府已订立以减少和回收废物为重点的废物管理策略。其中一项举措是在屯门设立占地20公顷的环保园,为回收业提供用地。现在环保园有多家企业从事回收废食油、废电脑设备、废金属、废塑料、废木材及废电池的业务。
香港住户和商业机构每年弃置超过70,000公吨电脑、电器及电子设备。为减少被弃置在堆填区的旧电脑、电器及电子设备数量,政府推出「旧电器回收计划」,目的是把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回收再用及再造,而非直接弃置。
绿色家电环保园于2011年1月开幕,目的是协助妥善处置废旧电器,减少堆填区的压力。回收的废旧电器主要是以下指定物品,如电视机、雪柜、洗衣机、影音器材、微波炉、电风扇、热水器、电饭煲、冷气机、电暖炉、电子游戏机和手提电话。送交绿色家电环保园的废旧电器会先进行检查及维修,无法维修的会被拆开,从中回收可用的零件和物料,以便再用及循环再造。
绿色科技发展概况
多家环保企业已经进驻香港科学院,致力发展环保和清洁能源相关技术,当中既有香港公司,也有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环保企业,例如美国杜邦太阳能有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及创益太阳能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等,已于科学院设立据点。
香港政府注资49亿港元的香港科学院第三期工程已于2011年初动工,将于2016年完成。建设科学院第三期是政府推动绿色科技在香港发展的举措之一,藉此吸引私营公司投资开发高科技。预计第三期工程全面完成后,可容纳约150家绿色科技公司,在香港创造约4,000个绿色科技研发职位。
此外,香港是亚洲首个在境内引入电动车的地区之一。以香港为基地的优奥托科技有限公司联合香港理工大学开发的电动汽车型号「MyCar」,现已在欧洲和香港发售。
内地比亚迪有限公司亦于香港科学院设立研发中心,并与香港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开发电动车,包括专供香港公共交通系统使用的新一代零排放电动车。
粤港跨界合作
香港政府在2008年4月展开为期五年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拨款9,300万港元,鼓励在广东的港资企业积极参与改善区域环境质素。鉴于计划带来的环境效益及业界反应良好,香港政府已延长计划两年至2015年3月31日,并额外投入5,000万元。该计划协助珠江三角洲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协力营造更清洁的环境。这些行动包括:
1、节约能源
2、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
3、降低生产成本
4、减少污水排放
港资厂商通过实行清洁生产,可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的环保标准,提升企业环保表现,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并改善企业形象。该计划以8个行业为对象,即化学制品业、食品和饮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金属和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产品业、造纸及纸品制造业、印刷和出版业,以及纺织业。该计划现已有超过180家环保科技服务供应商登记,包括来自香港和珠江三角洲的服务公司。
2010年4月,香港与广东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包含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1、减少污染物:共同研究2011年至2020年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物的总量减排目标及方案;
2、清洁生产:协助推行「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支持在广东的港资企业进行实地评估、建立示范项目、提供认证服务等,以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空气污染;
3、电动车:在香港、广州、深圳等大珠三角主要城市引入电动车,共同促进电动车在大珠三角地区的研发、制造、一般应用和相关汽车零部件业的发展。
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于2011年8月举行的第十四次会议上,香港与广东同意成立联络协调小组,以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和活动,包括促进两地有关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电动车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012年6月,香港政府与广东及澳门共同发布了《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计划》。该计划就5个主要领域订定长远合作方向,包括环境生态、低碳发展、文化民生、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及绿色交通组织,目的是在大珠三角地区建立绿色的优质生活圈。
2009年在香港科学院正式开幕的太阳能技术支援中心,是港深战略合作的一部分。光伏产业中首屈一指的材料及技术供应商杜邦公司(DuPont),是这项跨界计划的首个合作伙伴,主力开发创新的太阳能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
CEPA规定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二于2006年1月实施后,所有原产香港的货物,包括环保相关产品均可零关税进口内地。有关详情以及香港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可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tid.gov.hk/english/cepa/tradegoods/files/mainland_2013_c.pdf
另一方面,在CEPA框架下,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于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建筑设计和工程服务等,其中包括环境系统工程相关服务。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时,其在香港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申请企业资质的依据。
此外,根据CEPA补充协议四,自2008年1月1日起,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以下环境服务(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
1、排污服务
2、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3、废气清理服务
4、降低噪音服务
5、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
6、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7、卫生服务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内地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由广东省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开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资质。此外,根据CEPA补充协议九,自2013年1月1日起,广东省可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承担委托环境监测活动。这些规定大大简化了香港服务公司向内地有关当局申请在广东提供环保服务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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