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河南首次公判污染环境案

更新时间:2013-11-22 06:34 来源:郑州日报(郑州)  作者: 武建玲 阅读:1020 网友评论0

21日上午,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对两起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电镀厂小老板孙某、张某、王某分别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六至七个月不等的刑期,并被处以罚金。据悉,公开宣判环境污染案件在我省尚属首次,这也是“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屡劝不改的小电镀厂老板“动刑”。  

今年5月,西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西平县二郎乡小王庄村两家小电镀厂在无证无照、无污染防治设备的情况下,利用废旧厂房或废弃猪舍新建电镀生产线,从事非法鸡笼、兔笼的电镀生产,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水直接挖坑排放,严重影响当地水资源环境。环保执法人员对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拆除电镀设备。但到了7月份,环保工作人员发现企业又偷偷恢复了生产。西平县环保局遂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后将案件移送西平县检察院,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张某、王某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遂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河南首次公判污染环境案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