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伯强:将湖泊治理进行到底
“我国的湖泊治理曾走过一些弯路,就太湖而言,这几年因为路子对了,效果还可以。”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地湖所)研究员、中科院太湖湖泊生态系统研究站(以下简称太湖站)站长秦伯强如是说。
这位与湖泊污染周旋了20多年的科学家,一提起湖泊治理便兴致盎然。
作为我国第三大淡水湖,太湖地处肥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程度高,人口密集,前些年富营养化的问题着实让人“挠头”。
治理之初:“一片辛酸”
2002年底,秦伯强承担了一个与太湖治理相关的“863”项目,名为“太湖梅梁湾水源地水质改善技术”。
该项目总经费4500万元,其所采用的治理思路,最初源自滇池的治理,而后者常被认为是“我国湖泊治理的开端”。
滇池治理的摸索自1998年开始,采用当时最流行的湖泊治理思路——生态恢复。“就是用围隔把湖泊围起来,恢复植物生长,从而净化水质。”秦伯强说,“之所以这么想,一方面是认为植物生长需要营养,把植物种起来,就可以净化富营养化的水质;另一方面,很多小尺度的围隔实验显示,的确也很成功。”
“当时东太湖有好多水草,我们从东太湖一船船地拖,拖过来的草怎么种呢?有的用竹签插到底泥里,有的用篓子兜着泥巴放下去等,但是后来发现并不成功。”秦伯强说,“滇池的经验显示,草种下去,一阵风浪过来就打得稀里哗啦的,只能再种,这样连续几次,就没有信心了。”
秦伯强只好决定先消浪。“花了1000多万元,打了1000多根用于消浪的水泥桩。”回忆起当时的决定他感慨万千,“这个工程对净化水质确实起到作用,但其实用的并不是生态的办法,而是物理办法,即降低水体中的悬浮颗粒物,沉水植物为主的生态体系还是没有建起来。”
2006年该项目验收。回忆起8年前,秦伯强仍然希望自己能够给出客观的评价:“这个项目对太湖水质改善有帮助,但生态恢复并不太成功。”
“一片心酸。”说到这里,秦伯强叹了一口气。
教训反思:“先控源截污”
在太湖项目验收后不久,2007年太湖暴发了惊动全国的蓝藻水华危机事件。
“这时问题就摆到台面上了。”为了应对水危机,江苏省政府征求专家意见,秦伯强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湖泊治理应该先控源截污,等水环境改善了之后再做生态恢复。”
对秦伯强来说,其实这个观点并不新。早在项目验收那年,他就在《湖泊科学》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浅水湖泊生态系统恢复的理论与实践思考》的文章,提出:“目前,湖泊生态恢复不是被单纯地理解为种草、养鱼等,就是被解释为生物群落的人为搭配或镶嵌,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湖泊治理中有关生态修复的实践长期以来鲜有成功的实例。”并认为应当“通过改善环境来恢复水生植物”。
在陆地生态系统研究者看来,这个观点更是“地球人都知道”。“草的生长需要有合适的光照、营养、温度,水生植物生长需要干净的水来维持生态系统运转,所以前提条件是水要先变清,草才能长得好,才有可能反过来净化水质。”秦伯强说,但当时对于湖泊科学来说,这却是新东西。
每当反思这段“弯路”,秦伯强都不住地感慨:“当时湖泊科学的基础研究太薄弱了。”
不过,对于这段“弯路”,秦伯强认为“没有白走”。“我们付出很多辛苦,也从教训中总结出,湖泊治理应该先控制外源;再用清淤等办法控制内源;第三步是换水;第四步才是生态恢复,建立起可持续的生态系统。”
至此,“先控源截污、后生态恢复”的理念,成为我国湖泊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的新思路。
治理现状:“还不够彻底”
2007年之后,太湖没有再发生重大水危机事件。“太湖治理有一些成效,水质没有继续恶化,总氮等指标有所改善,每年蓝藻水华发生的时间在延后,水华的范围也没有以前大,湖泛发生频率和范围也在下降。”秦伯强说。
如今即使在冬季,太湖岸边还是时常能看到绿色蓝藻和黑色液体。“地方政府对太湖的治理很重视,但是在控源截污方面做得还不够彻底。”秦伯强直言。
水危机事件之后,苏州、无锡、常州相继关闭了不少小化工企业,搬迁了一批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的企业。“但考虑到当地经济的发展,还有相当数量的污染企业没有关闭。”秦伯强说。
秦伯强将治理湖泊归结为“管理是关键、技术是支撑”。管理的核心是控源截污,这中间有许多技术方面的问题。“‘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得益’的理念没有错,但是,污染物来源认定、治理方法、污染补充的根据都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
秦伯强认为,在控源截污和污染治理方面,谁污染了、污染多少、补偿多少,对人体健康和当地经济发展有多少影响,这些都应当明确和量化,例如可以在跨界的河道上设立监测点,采取科学的方法指标进行监测等,建立一套科学的算法来支撑污染补充的政策。
自2008年起,江苏省就在太湖流域开展了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但这依旧没有促使控源截污做到彻底。因为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细则》,污染权交易的指导思想是“以太湖流域环境容量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为前提”,“这已经是非常落后的观念了。”秦伯强说。
所谓的“总量控制”,是指在实施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的总量,而允许排放的总量等于该区域环境允许的纳污量,环境允许纳污量又由环境允许负荷量和环境自净容量确定。
“这跟水质保护的目标是脱钩的,如果排出来的水氮磷含量是劣五类,怎么保证太湖里的水达到二类或者三类水呢?”因此,秦伯强建议,应该以水质目标为导向分配各地污染源的控制,真正达到削减污染源、控源截污的目的。
未来方向:“做科学决策的智库”
“湖泊污染,要用科学态度面对,科学手段治理。”秦伯强认为,现在政府已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倡导可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既然路线方针已经明确,人就是关键因素,因此,科研工作者成为关键因素之一。
谈及湖泊治理中科研工作者的角色和作用,秦伯强感慨:“湖泊科学不同于国防科技等科研领域,湖泊科研工作者能做的就是与政府结合,提供解决方案,提供治理技术。”
“我们一直都说要‘面向国家需求,发展湖泊科学’,中科院为科研工作者做纯科学研究提供了平台,科学工作者要更好地与政府结合,成为科学决策的智库。”秦伯强说。
也恰恰是这“智库”责任,促使湖泊科学不断谋求发展。
“在上世纪60年代,我们研究所很多搞湖泊科学的人走的还是地理的路子,拿个地质锤、端个相机,考察考察,跑跑野外,采集样本,分析分析,没有一点现代湖泊科学的味道,所以,我们湖泊科学发展的基础起点就很低。”他说。
2000年,秦伯强被任命为地湖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发展现代湖泊科学,倡导“抓过程、抓机理”,成为他当时的目标之一。
近年来,地湖所的项目越拿越多。“太湖氮磷污染与蓝藻水华暴发原因与消除机理研究”、“大型浅水湖泊水—沉积物为界面的环境特征及其环境效应”、“湖泊富营养化过程监测与蓝藻水华预警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湖泊治理各类重大项目不断。“因为宏观环境生态方面的研究往往跟国家需求联结得紧密,仅在‘十一五’期间,我们拿到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就有7个。”秦伯强说。
除了发展湖泊科学自身之外,秦伯强发现,蓝藻水华等很多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需要到分子生物学的水平上找原因。“我们很羡慕水生生物研究所,我认为我们应该联合,共同解决生态学的宏观现象和问题,共同从微观分子生物层面寻找生态现象的机理或机制。”他说,“合作”成了他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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