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策:重在执法 勇于亮剑
近期,全国大范围遭遇雾霾天气,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山东省临沂市受气温、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影响,导致大气污染物难以扩散,造成了短期内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
针对这一情况,临沂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力求在短时间内实现空气质量较大改善。
四大措施宣战雾霾
雾霾频发,自身原因不容回避。
临沂市环保局局长赵志德告诉记者,受传统发展模式影响,临沂产业结构偏重,企业数量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企业布局不合理,造成局部污染物总量突破环境承载能力。同时,煤烟型污染突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消耗量约为2000万吨/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70%。
另外,城区拆迁改造、建筑施工工地、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等产生的扬尘、尾气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雾霾天气的产生。
为此,临沂市积极采取“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停产、彻底清除各类土小污染、重点企业重点监管、改善不好‘一票否决’”四大措施向雾霾宣战。
临沂市规定,根据城区空气质量污染预警等级,各区立即启动应对措施,对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停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实时交通管制,城市建成区禁止行驶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增加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缓解污染状况。同时,依法关停严重影响总量减排任务、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彻底清除“土小”污染项目。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治污不力将被严惩
为切实解除市民担忧,争夺更多的蓝天、白云天气,继出台四大措施向雾霾宣战后,临沂市去年底又制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新举措,具体全面地提升临沂大气质量。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将按照分类排查,重点突击的原则,对于严重影响总量减排任务、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坚决制止已经关停企业非法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
全面推行污染企业治理承诺制度。对于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责令停产治理并给予行政处罚。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将企业主要污染物、治污设施运行情况、限期整治工作进度等予以公开,尊重公众知情权,增加企业透明度,全面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提升全市在线监测工作。尽快摸底调查全市在线监测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诚信监测。
启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严格执法、治理到位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疏于监管、工作不力、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尽快落实大气应急措施。严格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工作。对于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限排;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管理,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土石作业;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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