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实施最严格污染赔偿制度
2014年,辽宁将继续推进碧水工程、青山工程和蓝天工程,力争空气质量好于去年
在辽宁省“两会”上,防治大气污染,深入推进蓝天工程成为热议话题。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4年全省将继续推进碧水工程、青山工程和蓝天工程。加快建设9座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用量增长10%,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实现达标排放,抓好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实施大气质量监控预警,力争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将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辽宁专门召开专题协商会,集纳多方观点,寻求破解之道。辽宁省政协委员国长青认为,按“谁征谁用”原则,适时以地方税种的形式开征环保税,通过环保税费使污染的成本由企业承担,这样环保将与企业的盈利和生存息息相关,促使企业自觉地在市场行为中,在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王庆林委员认为,从污染物的结构上来看,燃煤污染占到35%,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调整当前的供暖能源结构,实施电采暖。
辽宁省人大代表、副省长薛恒介绍:“从2012年10月开始,辽宁省全面启动蓝天工程,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79.6亿元,完成大气治污工程1359个,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烟粉尘8.7万吨、二氧化硫8.9万吨、氮氧化物7.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3万吨,实现了由‘排放大省’到‘减排大省’的转变。”代表委员们认为,环境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宁可把发展的速度放慢一些,宁可把经济发展指标降低一些,也一定要关注环境、关注大气。
据了解,辽宁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的双控制,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全省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全面供应国四燃油。通过制定并颁布实施《施工扬尘排放控制标准》等政策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适时启动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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