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网友投诉养猪场污染地下水获官方回复
1月22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的6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网友反映温江区涌泉镇一些养猪户随意排放废水,造成地下水被污染的问题。收到留言后,温江区环保局、区农发局、涌泉街道以及前锋社区立即联合进行逐户排查,共排查出养殖户7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养殖污染。排查出的养殖户将在3个月内全面关停,并于1月21日前全面完成污染物清淘和周边环境清理工作。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住在温江区涌泉镇前锋村9组5组这边。我们这边有很多养猪的,养猪的废水随意排放在沟,到处很臭!半夜三更冒黑烟,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干什么!我们这边还没有吃上自来水,都是打井,有了这些养猪的猪的粪便到处排放,影响我们当地农民的吃水啊。反正有时候水是异味,希望王书记能够帮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涌泉街道前锋村养猪户污染生活用水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区环保局、区农发局、涌泉街道以及前锋社区立即联合对整个前锋社区进行逐户排查,共排查出养殖户7户,饲养生猪共446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养殖污染。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区庚即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对其中1户关闭后反弹的养殖户限期1月内关闭;二是对其余6户近期先出栏大猪,不准再补栏;三是对造成的面源污染,由社区督促养殖户于1月21日前全面完成污染物清淘并清理周边环境;四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确保在关闭前不出现直排现象;五是对排查出的养殖户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关停。
下一步,我区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继续跟进养殖户的整改和关闭工作,同时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和禁养工作动态监控,共创生态美好家园。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网民留言】
我和我朋友均于2007年7月大学毕业,毕业后即在成都市参加工作。我进入国企,我朋友进入外企,均与工作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办理了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在2008年和2010年我和我朋友先后参加公招考试,进入了机关事业单位。最近,我们了解到当初在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可以退还个人,且已有人曾提取出该费用。作为省直单位的普通工薪阶层,我和我朋友每月收入只有2千多元,生活水平较低。处于表面风光,外人看起羡慕,但内心悲催,自己感受苦憋的尴尬境地。现在公职人员的待遇真的已经很低了,政府在宣传舆论的引导上却没跟进,导致外界对我们这个群体存在很大的误解,这是不公的。听说有这个可以退费的规定,我们就想补贴一下家用,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请予以答复:有没有这些规定,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根据您留言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十二条:“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调入或招入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暂不转移个人账户,继续由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和第十三条:“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和个体参保人员本人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或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死亡后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能提前支取”的规定,您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申请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成都82信箱退休的职工,70岁,高级工程师。1962年入大学,1966年毕业,68年分配到成都82信箱工作,2003年正退。现在的退休金才2000多不到3000元,而我好几个高中没有考上大学的同学后来在乡下当民办教师,后来转正,现在退休金都是3000多到4000元,比我高很多,真是不合理。这几年,省里设了个2000年底为退休高工的界限又把我限制了,很不合理,我根本不服。退休前我还得过国家科技进步3等奖,而好多比我年龄大的高工就没有得过这些奖励,难道工作平平还好吗?我建议:以正高工和副高工为区别就合理。我的社保号:011469544。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国家规定,对每年的调待,国家只规定了标准,提出了要倾斜的政策,但不明确具体调整办法,由各省自定,报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在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各省的情况不完全一致,覆盖范围、缴费政策、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各省根据省情不同,在具体调待时制定的办法也不尽相同。调待时对高龄人员进行倾斜,是国家调待文件明确要求的,具体的倾斜金额,也是我省根据国家批复的调待标准,结合我省平均养老金水平等因素综合平衡后确定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高龄职工的关心关怀。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妈妈最近被确诊为小肠间质瘤病患者,也就是在最近我才开始关注关于“格列卫”这些词汇。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看过这么一句话,至今仍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如果你没听说过‘格列卫’那么恭喜你,你是无比幸福的”,这是多么痛彻心底的一句话呀!医生的一句话,高额的医药费,全家都在生命与金钱中纠葛。现在才知道钱是多么好的一个东西!只希望有心人能够关注我们这些即将破碎的家庭,望“格列卫”能早日进入医保,以支撑我们的小家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是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的,各省不能随意进行调整。格列卫目前不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进行药品目录调整时,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并按国家要求进行我省药品目录调整。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爱人在2012年10月底,被检查出患“胃肠间质瘤(盆腔)肝转移”病症,治疗方案是只有服用一种叫格列卫的药物化疗,治疗。治疗一年,包括获批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3+9)共助计划,病情有所好转。为此,我们全年支付10.1万元(购买格列卫药费和门诊检查费)。这些费用几乎花光我们毕生积蓄,进入绝望境地。2014年,要申报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共助计划,又需要患者首先自费购买3个月格列卫,至少又需要7.2万元。我们都是在1997年国有企业破产而提前退休的职工。退休金每月才1千多元,全年就不吃不喝也买不到2个月格列卫药。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已感到非常绝望。
“格列卫”是通用名为“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药品的商品名,主要用于慢性髓性白血病和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临床治疗。我们欣喜地看到“格列卫”在2013年初已被四川新农合列入用于慢性髓性白血病的首选药。因此,我们想将“格列卫”进入医保就指日可待了。为此,我们请求:尽快将“格列卫”纳入医保,列入用于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和慢性髓性白血病的首选药。以使更多病人得以延续生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是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的,各省不能随意进行调整。格列卫目前不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进行药品目录调整时,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并按国家要求进行我省药品目录调整。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一年来一个问题一直令我们不得其解,虽然这并不影响我们工作的热诚和对党的忠诚,但是一直让人很纳闷。在经组织推荐提名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公开选举成为乡(镇)长、副乡(镇)长,按照公务员法理应属于公务员,为何我们被拒绝登记,还不被承认是公务员?这一现象和《选举法》、《公务员法》相悖,令我们很纳闷,希望王书记能为我们解惑,让我们难堪的身份不再难堪。感谢王书记百忙之中为我们解惑。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2006年7月17日印发的《公务员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的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在任期内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已卸任不在机关任公务员职务的,不予登记。对村干部当选乡镇领导干部按《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意见》(川委发〔2002〕23号)规定办理,即:村干部连续两届依法依章当选为副乡级以上干部,并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的,人事部门要在其第二届当选后即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请您向所在地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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