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环保企业家在京力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3月2日上午召集桑德集团、威立雅水务和国电清新等企业负责人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倡议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具体倡议包括: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门槛价格、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据估计,我国工业污染占总污染的 70%以上,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认为,原因一是由于缺乏社会责任和有效监管,工业企业自觉控污减排的意识比较淡薄。更主要的是,目前我国工业污染治理依然沿用“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治理问题。
而在国际上,工业减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一方面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一方面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此外,还刺激了环保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针对以上情况,与会企业家桑德环境董事长文一波、威立雅水务中国区副总裁黄晓军、国电清新董事长张开元特作出以下建议:
首先,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首先要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具体来讲,排污企业自己设计建造污染治理设施既缺乏技术能力又缺少资金来源, 而专业化环保公司单独投资规模较大的污染治理设施也往往力不从心,因此建议通过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加以引导和激励,支持专业环保公司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缓解环保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也提升排污企业实行第三方运营的动力。
建议国家从排污收费、专项污染治理资金、国有资产拍卖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每个基金500 亿元规模。基金采取无息或低息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适当延长,以适应污染治理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基金将优先贷款给实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或环保企业,以推动工业污染治理。在环保企业项目运营期内,企业须按期足额偿还清洁空气基金的资金,保证清洁空气基金的滚动发展。
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前期通过试点运行方式,在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治理领域选择 10—20 家企业进行试点,在获得较好的反馈效果后再大范围推广。申请基金的环保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环保市场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的要求,对资金使用能够做到合理有效。二是诚信经营,企业规模较大、具备较强技术能力和偿债能力。三是申请基金的项目本身符合各项技术和政策要求,具备良好的经济性,并须接受基金的资金使用监督。
其次,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门槛价格。为避免出现因第三方治理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治污企业投资不到位、技术不过关,造成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排放不达标的现象。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依据现有经济技术条件,按照行业污染治理的平均成本和运营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由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的门槛价格,一方面可以保证污染达标排放,另一方面也可有效预防市场低价恶性竞争。
第三,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为确保第三方治理模式的顺利推行, 消除排污企业对环保公司能否保证治污效果以及环保公司对排污企业能否及时足额付费的担忧,建议借鉴房地产中介交易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上游企业先将治污费用存入中介机构,待确认环保公司达标排放后,再由中介机构将治污费转给环保公司。
最后,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为确保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效果,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环保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环保公司,将其列入负面清单。
据了解,近年来,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在我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领域得到试行,取得显著成效。一些大型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也尝试着采用此种模 式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如燕山石化委托威立雅水务处理企业工业废水、上海化工园区委托中法水务处理园区工业废水, 都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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