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大批量法律“立改废”工作推动改革进程
修改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修改行政诉讼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修改环境保护法,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一系列2014年列入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
观察家们发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报告中提到要修改预算法等十多部法律,制定资产评估法等多部法律。中国正通过大批量的法律“立改废”工作来引领、推动、保障改革迈向“深水区”。
北师大法学院教授赵秉志指出,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加强顶层设计,中国实施30多年的改革,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运行。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共对改革规律认识的升华,同时也折射出中国法治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需要有所根据而不能于法无据。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强调法治的引领与保障作用,体现了中共治国的法治精神,也是中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赵秉志说。
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描绘了“蓝图”,而这些改革都需要立法来推动和保障。
张德江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今年2月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一揽子方式“打包”修改19部法律,从各领域简化、下放和取消了相关行政机构的审批权,推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审议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审议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等等,都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时于法有据要求的具体实践。
2014年,这种实践进一步向前推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过紧日子。而遏制政府浪费、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就是预算审查。目前中国一些地方和部门预算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难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真正实现政府过紧日子,预算法修订应追求公开透明,严格审查和问责,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有效监督。
到2020年中国全面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千头万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很多改革举措对法律的“立改废”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70多件立法项目。要区分轻重缓急,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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