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考核还要看群众满意度
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群众满意率也成为环保考核内容之一,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体现群众参与
作为22个市级考核检查的保留项目之一,环保责任考核融合了“大气污染防治”、“南粤水更清”、“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多项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覆盖各项重点环保工作,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这一做法能避免重复考核,有利于节约行政资源,减少基层人员工作负荷,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从考核方法设计看,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导,坚持用数字讲话,多采用水务、城管等部门核实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可以有效避免主观因素影响,提高其科学性和公平性。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一项涉及广大民生的工作,东莞环保责任考核体现了对群众参与的重视。如,针对近年来群众关注度极高的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河流的污染治理问题,东莞先行先试设置“河长制”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已实施“河长制”的相关镇街(园区)的水质目标和任务要求的完成情况,借此推动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同时,将“黄标车淘汰”、“内河涌整治”、“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治”等群众反应较大或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纳入考核,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促进各地环保工作,以解决群众需求。
在考核指标上,东莞还专门设置“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指标,委托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开展环境满意率调查工作。此项调查过程保密,调查结果将及时反馈各镇街(园区),此举可以确保真实全面地传达群众声音,切实有效地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四类情况之一考核不合格
上述考核对象是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的责任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责任人。
考核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3大项共15小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出现四类情况之一将列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镇街园区,由市政府通报批评,相关镇街管委会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市长袁宝成强调,要增强环保责任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考核内容上,要多看客观指标、减少主观评判。考核指标上,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处理好普遍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强调共性指标的同时也要考虑个性指标。考核结果上,要反映进步率、强调变化性。结果运用上,要增强考核结果导向作用。他说,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要通过考核的公正公平实施,保障生态建设的实施和环境的日益改善。
要点
考核对象:
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的责任人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责任人。
考核指标:
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3大项共15小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
四类情况:
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不合格;
2.辖区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未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
3.因环境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
4.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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