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违规者将被予以处罚
27日,烟台启动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同日,下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将在市区划定九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违反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或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叫停高污染燃料项目
即日起,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的外,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予以拆除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清洁能源。
对违反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或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69举报。
根据要求,市发改、经信、环保、财政、城管、规划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区划定九个禁燃区
此次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的种类包括两类。一类是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另外一类则是含硫量超过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窝型煤,含硫量超过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含硫量超过30毫克/立方米、灰份含量大于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
27日,我市还公布了禁燃区范围及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达标时限。
禁燃区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80%
划定禁燃区后,下一步将按要求完成禁燃区达标工作。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科长董利国告诉记者,分2014年底、2015年6月和2015年底三个时段完成禁燃区达标工作。各县市区禁燃区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的80%。2015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外,淘汰市区建成区内全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
此外,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新闻附件:禁燃区范围及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达标时限
(一)芝罘区
芝罘区中心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滨海北路东侧海岸线,西至西炮台国防公园-西炮台南路-只楚路-篓子山山体一线,南至乳子山-黄金顶-南山-塔山-魁星楼一线山体、连接迎宾路,北至芝罘屯路-北马路、连接海港路东侧海岸线所围区域。2014年12月底前达标。
芝罘区商住禁燃区。范围为:芝罘区除中心禁燃区外的所有建成区。2015年12月底前达标。
(二)福山区
福山区银河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河滨路,西至聚福路,南至英特尔大道,北至同三高速所围区域。2015年6月底前达标。
(三)开发区
开发区东区禁燃区。范围为:东至开发区夹河桥,西至祁连山路-长江路-北京南路一线,南至同三高速,北至海滨路所围区域。2014年12月底前达标。
开发区西区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海滨路,西至天津北路,南至黄金河一线,北至海滨路-北京南路-开发区出口加工B区北边界所围区域。2015年12月底前达标。
(四)莱山区
莱山区禁燃区。范围为:东至学院路与高新区交界延伸至海岸线,西至山海南路,南至轸大路,北至环山路-迎宾路所围区域。2015年12月底前达标。
(五)牟平区
牟平区北部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沁水河西岸,西至西郊路,南至崔山大街,北至滨海东路所围区域。2014年12月底前达标。
牟平区南部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沁水河西岸,西至西郊路,南至雷神庙大街,北至崔山大街所围区域。2015年12月底前达标。
(六)高新区
高新区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海天路,南至科技大道,西至海越路-港城东大街-蓝海路一线,北至滨海中路所围区域。2014年12月底前达标。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