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水污染“防不胜防”
在水体安全的管理追求上,不应存在躲不过去的意外,只有管理“跑冒滴漏”种下的隐患。如果水质管理容忍了太多此类小几率事件的发生,就会有“防不胜防”事件的不时来袭,只要管理没有做到严丝合缝,真正的危机就会窥伺在侧,相机而动。
18日凌晨,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的槽罐车,行至320国道浙江桐庐境内时,发生侧翻,造成四氯乙烷泄漏流入富春江,部分水体受污染。据最新监测数据,事发地沟渠汇入富春江入口处,未检出该物质。杭州市环保局局长胡伟说,目前泄漏污染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杭州市饮用水产生影响。为了以防万一,杭州市环保部门将严密监测,确保水体安全。
一次很偶然的车辆侧翻,就能导致满城进入“紧急事态管理”,公共安全事故一贯是以小搏大的“蝴蝶效应”。此次事件报道中没有提到当地出现抢购瓶装水的恐慌,但国内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水体污染事件中,一般都是“政府手忙脚乱,市民心慌意乱”的场景—
4月11日,兰州市自来水被检测出苯含量严重超标,当地政府称在24小时内自来水不宜饮用,但“18小时后才公布超标”;4月23日,汉江武汉段水质被曝“氨氮超标”,沿线三家主力水厂紧急拉闸停产;5月9日,江苏靖江市官方微博“靖江发布”消息:因长江水源出现水质异常,全市暂停供水,市民随后抢购饮用水。
回顾这类事故的前前后后能感受到,城市水污染都是“小事件”引发,但安全防护却脆弱的近乎“不堪一击”。
具体到此次事故,表面看来,一辆槽罐车的侧翻纯属不可控事件,于是,这很容易成为“管理无责”的托词,从而被“容忍”。但是,如果考虑到这辆车上装载的是已被列为剧毒的四氯乙烷,其对人体健康的破坏作用“相当巨大”,那么,对这起偶然事件的管控就不能以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来衡量了,它最起码要经得起以下几项质询—
首先,从事违禁危险物品的运输,当地对于司机的驾驶资质有没有特别要求,对驾驶员有没有进行上岗前的运输守则培训?其次,对于这类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行进路线有没有特别指定?对于违法营运的日常监管是否有效?对于罐体碰撞受力标准有没有更高的性能要求?再次,作为水体保护的日常举措,饮用水源河道与百姓生活区域和交通流量大的主干道隔离是否到位?
很明显,如果以上任何一个环节的管理都能经得住拷问,那么,这起事件就可能不会发生。在这里,不怕“防不胜防”,就怕“能防而不防”。
虽然,当地在事发后处理及时,没有造成更大范围污染,并于当天实现了恢复供水。但是,对于一个有着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即便虚惊一场也是极大的代价。尤其是,水体灾害不同于其他污染,它关乎上下游的安全,不在一时一地,事后管控复杂。
如果说,水是城市的生命线,那么,水质就是城市安全的第一道闸门。因此,在水体安全的管理追求上,不应存在躲不过去的意外,只有管理“跑冒滴漏”种下的隐患。如果水质管理容忍了太多此类小几率事件的发生,就会有“防不胜防”事件的不时来袭,只要管理没有做到严丝合缝,真正的危机就会窥伺在侧,相机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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