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启动为期半年“大桶水”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更新时间:2014-05-20 11:16
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 王祖凌
阅读:739
建立“大桶水”经营者监管档案,要求销售人员具备健康证明,昨天(19日)开始,天津滨海新区启动为期半年的桶装饮用水(“大桶水”)专项检查,覆盖所有生产和经验单位,以进一步加强“大桶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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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开始至11月14日,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大桶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检查范围将覆盖新区所有的“大桶水”生产、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辖区内“大桶水”获证企业的证后复审工作,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同时,加强对流通环节“大桶水”进、销、存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对“大桶水”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品牌、品种、标注生产厂家等信息,建立辖区“大桶水”经营者监管档案。另一方面,督促经营者对照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把“大桶水”市场准入关。此外,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桶水”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经营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无QS标志等现象。一旦发现“大桶水”法违规行为将立即下架、封存、停止销售,对已售出的责令销售商采取召回措施并进行处理。检查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大桶水”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经营要求。
除了专项检查外,执法人员还将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大桶水”企业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的,特别是发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不合格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产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依法处置,遏制“大桶水”质量安全问题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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