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整治想有效 分段承包不可取
主持人:南都记者卫学军
嘉宾:媒体评论员唐彬东莞律师:黄球东莞本地人:莫先生
●背景:5月28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方案》提出各镇街每年要完成1条以上河涌治理,逐步实现水体生态修复,恢复水质功能,使东莞的内河涌成为“安全河、清水河、景观河”。《方案》计划,到2015年底开展治理的内河涌消除黑臭现象,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1、早在2006年,东莞便投入4.5亿整治,计划在2007年6月完成东莞运河、寒溪河、石马河和挂影洲中心涌4条河涌的污染整治。随后东莞每年都投钱整治河涌,对于此前的整治行动,你认为成效如何?
莫先生:所谓治河只是方便花钱而已,哪里看得到成效。这些钱多少投进去治河了,没有谁说清楚,治河治不好怎么办,也没人说,这些钱都是打了水漂了。
唐彬:和投入的资金总量比,成效难言满意。
黄球:关键是必须有考核标准和问责机制,先应该约定好不同阶段的不同成效标准,若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便应该对主要责任人问责。不然,投再多钱都没用。
2、此次东莞提出各镇街每年整治1条以上内河涌,将河涌整治重点转向镇街,对此你如何评价?
黄球:河涌整治往往涉及多个镇街甚至是跨市协作,按镇街各自承包一条河来整治并不合理,水域整治起码应该在全市范围里统筹起来,方有可能取得成效。
唐彬:既有责任划分更为清晰的一面,也有跨界河涌治理所必然面临的各种权力协调、资金分配所带来的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具体成效如何,尚需更为谨慎的观察。
莫先生:市里将一条条河承包给镇街,其实水路都是相同通的,不同镇的河往往也会相互污染。如果镇街再一段段分包给村里,看起来能够明晰每一段的责任,但是不符合治河的实际需要。如果上游的工厂仍在往河里排放污水,下游再怎么整治都没用。所以,河流整治是不宜分段承包。
3、对于东莞河涌整治,你有哪些建议?
唐彬:首先,确保所有治理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公众的广泛、深度参与和舆论的力量,构建一个更切合现代环境治理特点的社会环境;其次,行政领导挂帅当然没错。不过,超越传统行政观的束缚,学习以法治眼光和现代思维来看待河涌整治中的各项事务,利用司法的特殊功能,来取得法治化的治理效果;最后,自我加压也好,保障公众的参与权也好,发展、培育、邀请环保社会组织加入到整治中来,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黄球:整治河涌至少要在市一级统筹全盘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提高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如果有企业在整治阶段让污染河流,便罚得他们倾家荡产。对于治河负责人,也必须签军令状,坚决避免只拿钱不做事,做不好也不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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