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任重道远
更新时间:2014-06-18 06:40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胡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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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江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正式推开。目前,试点的61家企业有4家投保,提供风险保障2000余万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能为江西的青山绿水装上“防护网”。
背景:推行六年步履维艰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然而,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面始终较小,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江西保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环境污染责任险没有保费补贴,部分企业出于节省经营成本的考虑或抱侥幸心理,投保的主动性不强。此外,由于该险种专业性较强,风险识别和量化的难度大,风险概率难以确定,保险产品定价较难,一旦遇到重大污染事故将损失巨大,因此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不高,投保的企业屈指可数,“绿色保险”步履维艰。
破局:纳入强制保险范畴
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为了更好地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对于生态优势明显的江西来说,推行环责险意义重大。当承保双方积极性都不高时,要想让保险真正发挥作用,政府的引导不可或缺。
2013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环责险纳入国家强制保险范畴。2013年6月,江西保监局与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我省首先选择在重金属污染防控需求最迫切的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三个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经过调研,在11个设区市确定了61家试点企业,并招标确定由江西辖内5家财险公司参加试点。
为推动试点,保险监管和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险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开展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科学合理设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江西保监局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重要环节开展梳理和检查,并及时向投保企业提出消除风险隐患的整改意见。环保部门对投保企业采取“有奖有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采取暂停受理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约束措施。
目标:两年实现全覆盖
2014年1月25日零时起,我省首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保单正式启保。该份保单保险期为一年,投保金额13.65万元,保险金额500万元。
然而,自首份保单诞生以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进展缓慢。按计划,我省将用两年时间实现该险种在试点企业的全覆盖。但到目前为止,全省仅4家企业投保,仅人保财险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业务。而在广东,截至2013年底,就有480余家企业投保,保额达7.7亿元。
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对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具有重要意义,是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解决环境污染损害、建设美丽江西的有效途径。由于该险种刚启动,很多企业投保意识不强,各地只能通过讲道理、扩大宣传等耐心细致地推动。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是我省4家已投保的企业之一。企业负责人介绍,作为国有企业,几十年来,企业一直规范生产、环保措施到位,从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今后的风险概率也很小。一年花十几万元投保,到底值不值还是个问号。他认为,该险种对规模小的民营企业意义更大,应该在这类企业中大力推广。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是一项惠及政府、企业和群众的民生保险。让保险发挥作用,呵护江西的绿水青山,还需企业、政府、保险公司等各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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