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环保公安合力铁腕执法 平均每天查处1起污染刑事案
浙江省温州市水网密布,全省八大河流中有3条经此入海,1.4万多条大小河道星罗棋布,推进“五水共治”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温州人因治水而集结。自去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温州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快速形成合力,针对重点整治行业、重点区域,制定了以水环境污染犯罪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为主要打击对象的相关治理办法,结合“五水共治”强力推进水环境治理。
形成“三位一体”执法体系
1~5月,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49起
平均每天查处1起污染刑事案件,这是今年以来温州市环境执法的“温州速度”。
自去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温州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快速形成合力,全市环境执法效力不断增强。
2013年,温州市打击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21起,拘留154人,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居全省第一。今年前5个月,温州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26万人(次),检查企业1.9万家(次),立案623起,处罚金额达1800.92万元,会同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49起,刑事拘留273人,法院已判实刑61人,刑事案件数和刑拘人数创历年之最。
环境执法的“温州速度”从何而来?温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林曙解释说,得益于环保同事的速干、巧干和依法治污协作机制的日趋完善。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温州市环保局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建立了温州环保局长微信群与温州环境执法微信群,市局领导直接通过微信布置执法行动任务,各县(市、区)根据市局领导最新批示,严密布置,精心安排,迅速开展各项打非行动,并对打非行动过程进行微信图文交流,形成了各地直观比成绩、找差距、学经验的良好氛围。
同时,市局领导与各县(市、区)环保局领导会根据最新的行动进展,及时在微信中部署下一步的措施与行动,极大地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温州市集中精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了在线查处、在线部署、在线反馈“三位一体”的执法体系,整个执法过程可谓“快、狠、准”。
从“1+1”模式变为合力出拳
建立联训“同堂受训”,分享破案线索“同场协作”
由于缺乏现场强制权,环保部门过去一直难解“执法难”,不少案件陷于“污染—处罚—再污染”的恶性循环,尤其对恶意违法难以形成威慑力。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对涉及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等案件降低了入罪门槛,公安部门开始积极介入环境案件。”林曙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温州市环保与公安部门迅速形成合力,以“打污染清江河”行动为开幕战,在温州市掀起了一阵“打非清源”的高潮。
公安部门的介入,一改以往环保部门“孤军作战”单独攻坚的模式,尤其在违法人员控制等方面显出效力,提升了环境执法效能。
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同桌办公”、建立联训“同堂受训”、分享破案线索 “同场协作”……今年以来,在合作的基础上,温州市环保与公安部门更从“1+1”模式变为合力出拳。
今年2月,温州公安在全省率先成立食药环支队作为专业警种,严打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行为。市环境监察支队成立了重案大队,各县(市、区)环保局都相继成立重案组,市、县环保局领导分头带队参与夜间执法、双休日执法,从机制上保障涉刑重案的侦破。
此外,温州市环保和公安部门还制定了针对电镀、制革、拉丝、水洗等重点整治行业,针对龙湾、瓯海、瑞安、苍南、永嘉等重点区域,以水环境污染犯罪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为主要打击对象的相关治理办法,结合“五水共治”强力推进水环境治理。
“环境案件不是公安一家努力就可以查处的,无论从线索的发现还是后期的鉴定,相关部门都比我们更专业。合作对搜集证据更有力,能把违法人员控制住。”温州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露阳认为,环保与公安力量相互渗透,在机制上实现联合排查,通过专业协作为案件提供侦破技术支持和执法保障。
去年以来,温州市共破获水环境污染犯罪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3起。
合作不仅创造了速度,更加大了污染案件的监督力度。“合作机制,有助于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张露阳举例说,现在除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投诉,110也对市民开放环保举报,多平台将让监督处理更到位。
“不仅在公安大队层面,现在公安派出所都积极要求破案子,主动联系环保部门要线索。”林曙表示,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前的“过渡期”,温州市将继续借鉴联合执法思路,借用更多合力,打出治污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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