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行业迎来新发展
更新时间:2014-06-24 06:47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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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2005~2013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结果显示,在实际调查面积630万平方公里中,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全国工业企业用地中有高于30%的土壤受到污染。
重污染企业造成的工业场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针对这一现状,全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污染企业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搬迁。而企业关闭或搬迁后遗留的场地在再开发利用时,存在较大的环境健康风险。因此,土壤修复行业应运而生。
初生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随着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及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等工作的部署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已经开始,全国数万家企业将实施搬迁。
据悉,国家环保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污染修复工作从土地流转和开发前移到了工业企业关停搬迁之后,并对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范做出了要求。这说明管理部门对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关注度日渐提升。
从环保部、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即将完成的全国第四次环保产业调查结果来看,我国土壤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同时,在我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企业占3.7%,这意味着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将迎来初生,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江苏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布的报告,2014年至2020年,中国土壤修复产业有望达到6856亿元体量,平均年增率53%。另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仅湖南、湖北、广东、陕西等6省土壤修复计划投资额就在780亿元以上。分析人士认为,土壤修复行业或将成为“十二五”、“十三五”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
记者注意到,不少环保行业企业已经率先开始在我国土壤修复市场中进行战略布局,一些起步较早的企业,尤其是集成技术与工程经验的综合型公司,已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在行业起步阶段,这些位于产业链终端的公司更容易获利。而随着土壤修复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包括检测、评估、技术设备研发及工程设计施工在内的一系列产业链都将迎来旺盛的市场需求。
根据美国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经验,土壤修复产业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尚处在产业成长的起步阶段,平均土壤修复资金占GDP比重为0.123%。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介绍,目前国内土壤修复形势严峻,但由于土壤修复相关工作开展时间有限,目前在资金、修复模式、技术和人才储备等领域都面临诸多问题。“当下主要以试点形式对耕地土壤污染问题进行评估和修复,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仍处于较初级的阶段。”
中国环保设备展览网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土壤修复企业已达300多家。虽有众多企业进军土壤修复领域,但受到行业政策、资金方面的限制,土壤修复项目并没有迅速增加,市场呈现出僧多粥少的局面,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
因此,土壤修复产业还需通过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及标准体系来规范行业的发展。在全国层面,土壤修复政策体系近年才开始建设,且尚不完善,但在一些省份地区土壤修复有关的政策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已经提上日程。比如《贵州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贵州省“十三五”土壤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正在启动。
修复成本由谁买单
土壤修复行业前景虽一片明朗,但土壤修复的资金需求巨大。“相对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的成本更高。”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院教授王红瑞日前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表水有自净功能,而土壤不但没有这种功能,反而具有污染的累积性和积聚性。这就决定了受污染的土壤必须先充分监测、论证、修复完成,才能开发利用。
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赫山地块为例,据了解,这一地块占地面积约242亩,是原武汉农药厂厂区,土壤受农药污染严重,土地修复成本预计超过2.8亿元。
据悉,目前我国土壤修复项目的出资方主要是国家财政、地方政府和企业。其中国家财政出资约占30%,而企业出资较少,地方财政是主要的资金来源。
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各地启动土壤修复试点项目总计42个,其中业主为政府的项目数量为19个,业主为企业的项目数量多达23个。已披露的16个项目总计涉及资金量约为6亿元,这些示范项目资金来源几乎全为政府专项补贴资金。
可见,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对土地修复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资金困难成为土壤修复行业全面展开的一大障碍。
根据环保部近日的《通知》,要求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所需费用列入搬迁成本。同时首次明确提出搬迁、关停工业企业应当及时公布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不难发现,这一系列具体要求将迫使工业污染企业在搬迁后继续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并将成为工业企业场地污染治理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曾指出,对土壤污染问题的预防、风险控制、治理的资金投入比为1︰10︰100。无论修复成本由哪一方承担,是搬迁后甚至要开发了再去调查修复比较好,还是在生产期间强化污染场地管理和污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过程环保比较好?无论比较污染危害,还是修复成本,答案都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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