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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家“涉重”企业仅一成试水

更新时间:2014-07-02 19:5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阅读:359 网友评论0

日前,深圳宣布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以下简称“环境险”)制度。在今年惠州市环保局发布的《惠州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中,也明确表示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放心保)试点工作”。现在,2014年已然过半,惠州百余家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购买环境险的情况如何呢?

仅11家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购买环境险

环境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旨在破解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后的“赔偿之困”。

去年10月,惠州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首次召开,针对铅蓄电池、危废处理处置、电镀等环境风险较大的数十家企业,通过“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在环境风险较大的行业推广环境险。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勇在会后几天,就主动跟保险公司接洽,购买了一档年保额为200万元的环境险。“我们的主要业务是对石化炼化、汽车制造、制药、精细化工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残留的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每个月光运输相关废料就达上千吨。公司和第三方每天约有上百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路上跑,一旦遇事,发生危化品泄露,车险保不了,环境险就能适时发挥作用。”高勇说。

惠州市环保局法规科曾雄辉表示,近年来,因危化品车辆遭遇事故引发的泄露事件时有发生,“无论是危化品泄露或是污染物不达标排放,一旦升级为环境污染事件,将直接给区域生态环境及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污染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利用保险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不仅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也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然而,据惠州市环保局法规科统计,试点环境险以来,百余家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中,仅11家企业投保。

保险产品定价和损害赔付缺乏指导

为什么看似一举多得的环境险在惠州推广却一波三折呢?

“不少企业对购买环境险表现出观望态度。”某保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惠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自2013年10月至今,该局已数次召开推进会,但不少企业不愿意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经营成本,“企业缺乏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相关法律法规也还不够健全”。

阻碍环境险推广的最大原因还在于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其“强制性”。早在2007年,国家开始在全国试点推行环境险。去年1月,国家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强制”概念。这似乎预示着,环境险未来有望成为继交强险之后,在全国实施的第二个强制保险产品,但目前没有法律保障。

部分企业还提出,保险产品定价和损害赔付缺乏指导也是企业不愿购保的一个原因。某企业负责人曾先生表示,目前国家尚未制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等,现在的环境险产品赔偿范围窄、免责条款多,购保后,一旦遇事,企业担忧赔偿多少只能听保险公司一家之言。

年内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投保

目前,惠州推行的环境险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共设置多个保额档次,如危废处理等行业就设置了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等多个保额档次。投保费用则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工艺、规模、所处区域环境敏感性等方面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综合评估结果进行计算,一般一年的保费为一两万到数万元不等。

“除了做好宣传工作以外,我们已在起草惠州市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管理办法,帮助指导企业参与投保。”曾雄辉介绍,目前惠州市铅蓄电池和危废处理、涉重金属、石油化工、电镀、鞣革等企业共数百家,如何投保、具体投保多少保额是不少企业业主思考的问题,也是影响他们投保的重要原因,为此,环保部门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管理办法以给予企业指导意见,“譬如惠州市7家铅蓄电池和11家危废处理企业须强制投保环境险,否则不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再如一些环保设施建设良好的集中性园区或者是集中处理污水的电镀企业,环保风险较低,可依具体情况投保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法修订案,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与健康监测及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并规定罚款上不封顶。“这种"不封顶"的处罚方式将加强企业尤其是污染型企业的环境责任,对推广环境险无疑是个利好消息。”曾雄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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