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监测成摆设,更该追责环保部门
为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企业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的公然造假现象。环保部近日就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五大电力集团、华润、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均上榜。据悉,这方面造假已形成产业链,污染企业与设备运营商合谋,且获得了所在地方的保护。(7月6日新华网)
每次曝出这类企业肆无忌惮排放,甚至涉及造假、忽悠监管的新闻,都会有人呼吁加大处罚力度,干脆把企业罚得倾家荡产。很多时候,环保部门官员也在积极附和严罚企业的呼吁。笔者以为,至少就此事而言,严罚涉事企业固然需要,却不免忽略了更为紧要和关键的问题。
在环保数据上做文章,造假成本很低,只要不被发现,收益却很大,污染企业可以借此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潜在的审批和处罚。企业规避生产经营成本和管制成本,有着天然的动力,要遏制企业排污,仅从道德、社会责任层面发表谴责,除非企业已经成长为那种需要顾忌品牌美誉度的公众企业,否则并不具备太大意义。
这起报道以《在线监测形同虚设“国字头”企业也造假》为题,传达出的潜在观点是,“国字号”企业(央企)不该造假。这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奢望。对于一些生于斯长于斯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反倒可能出于对家乡父老的道义责任而约束企业排污。而央企或外企,投资、业务关系复杂,多层级管理的立足点仍将基于利润。无分国内还是国外,很难见到将内部业务管理中将环保责任放在利润指标之上的企业案例。因此,央企或外企的子公司、低层级业务分部是否造假,是否守法履行减排责任,只能有赖于监管执法,而不能寄望于央企因为是“国字号”企业而多一份自觉。
一些地方庇护污染企业,动机也不难理解,污染企业的排放未必对所在地形成过大影响,而是通过跨区域河流等空间扩散到其他地方,但污染企业带来的产值和税收却留在了所在地。
在当前阶段,加大环保监管力度,最重要的是改善监管部门的执行力,扩大监管执法的覆盖面并增强其威慑性,增加企业主体抗拒或逃避合法监管的风险成本和技术难度。但在报道中,人们读到的是,许多企业“从容”长期造假的事实,并因此“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也就是说,污染在线监测网络投入使用的同时,许多地方的环保监管并没有随之配套加强,有关方面而是“很傻很天真”的相信在线监测网络就可以“搞掂”一切。
报道还称,在线监测设备生产运营商的资质先需通过环保部审批,再经地方环保部门审核招标后,由排污企业自行选择与其合作。这种合作方式决定了污染企业成为了在线监测设备的“衣食父母”,很难想象后者会冒着牺牲利润、订单的风险,去跟污染企业严格较真。设计出这样一套在线监测网络运营和管理体系的环保部门显然难辞其咎。
报道开篇就指出,在线监测网络已经耗费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多达百亿元投入。如此惊人的巨额投入,换来的却是一个可以被企业轻而易举找到“后门”和BUG的监测网络。企业不仅“已经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在测量间歇大量偷排超标污水”,类似的造假手段还包括“在设备采样管上私接稀释装置,甚至直接拔掉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致使监测设备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实样品”,等等。国家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作为在线监测设备审批和审核招标者的环保部门,究竟是多么马虎的履职,才会造成而今的尴尬呢?
在笔者看来,企业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的公然造假现象高发,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需要对环保部门在其中的履职进行评估。如上所述,环保部门至少存在执法监管督促不力、在线监测网络程序和制度设计不严密、设备审查和招投标履职效率低下三方面责任,从而让在线监测网络从监控污染的末梢,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摆设,各级财政为之投入的百亿元资金有白白打水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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