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工地现场搅拌砂浆 最高罚50万
更新时间:2014-07-13 13:39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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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为规范管理城区干混砂浆市场,减少粉尘污染,严格禁止工地现场搅拌砂浆,一旦发现查出,将处以20万元至50万元处罚。
“工地现场搅拌砂浆,运输途中和工地卸货,水泥将损耗在5%以上,同时大量粉尘进入空气中,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不仅制造噪音、污染空气和水源,让周边居民烦不胜烦,还影响建筑质量。
环保部门测定,在袋装水泥拆包过程中导致散落的水泥,约有20%在气流作用下进入大气,悬浮物污染环境。同时,由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所产生的噪音一般在80分贝以上,噪音扰民已成为市民反映的焦点问题。此外,以往现场搅拌混凝土因砂、石、水泥等原材料挤占场地和道路,不仅造成建筑环境脏、乱、差,而且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水泥浆流入下水通道,致使城市设施遭到破坏,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十堰是国家确定的第三批砂浆“禁现”城市,市政府下发《十堰市混凝土、砂浆管理办法》,市住建委下发一系列砂浆“禁现”文件和公告,近3年推广干混砂浆6万余吨,但仍有工地铤而走险,在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对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表示,即日起一旦发现城区有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将上报给主管部门,责令整改,违法工地将会被处20至5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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