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倒逼京津冀“环保一体化”先行
近日,一则“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方案”即将出台的消息为炙手可热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再添一把火。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之前,京津冀三地因生态环境唇齿相依,已然形成“抗霾一体化”共识,形势逼人;而在诸多急需开展的工作中,环保领域的三地协同已率先迈出了步伐。
环保一体化前置
京津冀三地的环境污染压力日益增长,京津冀在环保领域的跨地区合作成为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大战略,有其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但具体来看,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极为突出,而且到了难以承受和不可持续的程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刻不容缓。”7月12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彭建强研究员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4年5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指出,要把治理大气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调要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京津冀三地联合防治大气污染的行动早已开始,最典型的是在2008年奥运期间。此后伴随着PM2.5被公众所熟知,治理大气污染的呼声日益高涨。
彭建强对本报说,京津冀三省市同处海滦河流域,地理相连,共处同一个生态单元,在生态环境问题上,三省市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而必须是“同呼吸、共命运”,采取统一行动,实行联防联治。可以说近年加剧的“雾霾一体化”在倒逼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治霾新政”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随后,环保部、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
上述细则明确,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为此,河北、天津等多省市均身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重担。
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北京市要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天津市钢铁、水泥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和500万吨,河北省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吨以上。
直到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7点要求后,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京津冀等地的大气污染防治随之被放置在国家战略层面被重新审视。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
这一表态,为京津冀“环保一体化”定调。
大气污染防治的进与退
7月11日,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在公开场合表示,推进协同发展,以大气和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建立完善京津冀应急会商、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联合执法等环保协作机制。加快落实引滦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潘大水库保护区划定工作。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6月末,北京高层率队在河北调研时,京、冀均表达了在环境生态建设领域合作的态度。
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强调,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总结大气联防联控经验,继续在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和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完善合作机制。
“综合施策,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把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有力抓手,把保障区域饮水作为重大责任。”河北省长张庆伟则表示。
可以说,京津冀联动防治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实现这一协同并非易事。
目前看,三地环保标准难统一、地方经济上短期难得利,都成为实现协同的绊脚石。
以河北为例,因大气污染治理,河北省被要求“壮士断腕”、“腾笼换鸟”,然而令地方忧心的是“腾了笼、飞了鸟”。
在彭建强看来,长期以来,河北经济过度依赖资源型产业。解决环境问题,要求河北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腾笼换鸟”,就是要淘汰落后产能,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绿色产业。但是,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体系的形成,是长期历史演变的结果,有一定惯性,而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要充分认识到河北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的艰巨性。
“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壮士断腕,发展新兴产业更需要有有效手段,否则河北产业发展将面临断崖。对此,既需要河北自身努力,也需要国家统筹支持。”彭建强说。
“京津冀一体化对于北京环保工作而言,更多的是机遇,因为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和核心任务就是要解决首都大气污染问题。”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总监陈智国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陈智国认为,北京未来的挑战更多在于如何跳出北京的“小圈子”,站在首都大区域视角谋划环保工作,如何在国家有关部门统筹下,加强与天津、河北等区域环保领域的合作,真正做到资源联动、联防联控,落实好环保部等联合下发的区域生态指导意见,共同制定京津冀大区域生态保护相关规划或方案。
具体而言,在专项资金使用、生态项目共建、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日常对接机制、三地工作联动、环保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联合推广应用等方面要有所突破。
建言生态建设
京津冀的协同发展需要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同时在生态支撑上,京津冀三地需要探索更多元的形式。对此,有学者建议将京津冀北地区作为“生态经济特区”,探索跨地区、长效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陈智国认为,在张承等北部地区设立生态特区非常必要。张家口、承德等生态涵养功能区在京津冀水源保障、生态环境支撑等方面做出巨大牺牲和突出贡献,但其生态建设所付出的成本、牺牲发展的代价未得到相应体现,区域仍面临较大经济发展压力,经济发展动力也不足。
“2013年河北省向北京市供水4.11亿立方米,向天津市供水5.51亿立方米;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张家口、承德区域。国家支持设立生态特区,加大对其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建设支持力度,有助于弱化这些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利于构筑京津冀生态屏障。生态特区核心是要建立京津冀区域间市场化的‘清洁供水交易’机制,建立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陈智国说。
此外,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为京津冀“环保一体化”保驾。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这一条文,将为京津冀统一环保立法、统一监管标准和联合执法提供法律基础与可行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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