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不能只是赶走了事
包括诚通纸业在内的禅城“三大污染企业”均承诺搬出禅城,而诚通纸业承诺今年6月停产并整体迁出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佛山联达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及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2012年主要废水污染物C O D及氨氮排放总量为365吨,接近全区总量四成。真可谓名副其实的污染大户,禅城区环保局不赶走不足以顺民意、也很难完成上级“死任务”。
污染源少了,佛山的环境好了,市民当然高兴。可是接下来的问题是,上游的河水污染了下游的河水就不遭殃吗?去年,广西贺江水铊污染事件爆发,导致西江下游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甚至广州城居民也一度紧张。城门失火、殃及鱼池的道理,每个人都懂。以为赶走了眼前的污染大户就万事大吉,则是一种狭隘的心理。
佛山的陶瓷产业在2008年也曾经历过一轮环境整治风暴,大量陶瓷企业无法达到环保标准的,均搬迁到周边的清远、云浮甚至其它省区。出于地方政府利益的驱动,陶瓷产业一时被奉为座上宾,成为佛山周边市区和内地产业转移招商的香馍馍。这样随后产生的两个问题是:一,佛山特别是南庄这个地方的环境确实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清远等新产区的污染一时害苦了周边的村民,更不用提其它内地不太重视环保的产区。二,留下来的陶瓷企业,由于努力达到高于全国地区的环保标准,其生产经营的成本显然要比其它产区不重视环保的企业要高得多,反而丧失了市场竞争的优势。这里并不是说,陶瓷企业达到环保标准成本提高是不应该的,而是说地方政府不同的环保条件、执法力度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的一面,甚至是劣币驱逐良币。
环保是没有行政区划限制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有时空气污染基本靠风。广州的灰霾随时吹到佛山甚至更远,反之亦是。地方政府各扫门前雪,最终这些雪总会堆到哪里。你不能说,只要我好别人饱受污染之苦不关我事。这种狭隘心理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普通市民都不应该秉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曾批评,环境问题存在一个特点,大家都想把环境治理的成果归到自己,而将成本推给他人。这种思维不仅仅存在于企业,在地方政府也非常普遍。我国的环境治理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以部门管理为基本方式,与生态系统的自然格局缺少必要的联系。如果环境监管被地方保护主义限定在行政区划里“单打独斗”,不管付出多少努力,都很容易被互相抵消。
好在今年4月24日国家通过了新环保法第二十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跨行政区划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这对于跨区域环境治理具有重大意义。“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等四个统一旨在改变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现状,避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
那么,这三大禅城的污染大户以后会搬迁到哪里、当地是否应该有统一的环保标准?在跨区域环境治理上,是不是应该制定更严厉的考核追责机制?虽然这不是禅城区环保局考虑的事,但在更高的政府跨区域协调层面却是新问题。若环境整治总是一赶了之,污染问题将长久难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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