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多措并举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今年年初以来,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焦作市坚持主要污染物存量削减与增量控制相结合,在继续抓好存量削减的同时,采取总量预算管理、控制重污染行业发展、核实重污染行业产品产量等多种措施,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一是强力推行建设项目预支增量的网上核定。焦作市严格按照所有建设项目预支增量实行网上核定,未进行网上核定的项目不得批复环评文件的要求执行。为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建设项目预支增量网上核定工作专项稽查,纪检监察和环保部门参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地区不予核定其建设项目的预支增量。今年上半年,全市建设项目预支增量进行网上核定,网上核定率为100%,总量核定前置率为100%。在保障项目建设的同时,焦作市上半年建设项目环境要素需求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是科学合理分配预支增量指标。为进一步调动污染减排积极性,提高环境容量配置效率,焦作市根据2013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省政府分配焦作市2014年的预支增量指标分配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科学安排、合理利用,确保不得突破。各地预支增量指标用完后,原则上不再核准当地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的预支增量;当年剩余的预支增量指标,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三是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的发展。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皮革、煤电、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发展,这类项目除了“以新带老”项目外,原则上不予批准建设,确实需要建设的,必须按照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为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的发展,焦作市还明确要求火电、钢铁、造纸、纺织、化工等5个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预支增量指标实行行业内替代解决。
四是严格核实重污染行业产品产量。根据国家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细则的有关规定,“十二五”期间,造纸、纺织印染和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实行全口径统计,这些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直接与其产品产量挂钩。为解决因相关统计数据失真造成污染物新增量虚高的问题,焦作市建立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产品产量核实和对接制度,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统计部门每月就造纸、纺织印染和水泥行业的工业企业产品产量进行统计和对接,对统计产量与实际产量严重不符的,责成相关企业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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