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注册公司套取环保资金
更新时间:2014-08-0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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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对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予以核查、监管和验收,就冲这点,环保局长就算是个比较有利可图的“角色”。
2014年38岁的杨安坤原是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环保局局长。他在任上的时候,将这一角色所拥有的职权“发挥”到了极致:不仅通过作假和行贿的手段为自己个人的公司套取环保专项资金,还收受贿赂为其他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打开方便之门。
2011年5月,安徽省环保厅、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申报2011年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同时要求各级环保、财政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淮南市环保局于当月召集各县区环保局局长开会,要求所属县区环保局按时、按质组织申报。得知这一消息后,杨安坤与时任毛集实验区交通局局长的朱永来预谋,分别注册成立了淮南市椒水天歌渔业公司(杨安坤为实际控制人)和淮南市乡野生态农业园公司(朱永来为实际控制人)。
之后,在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申报过程中,杨安坤利用其负责该项目的初核、监管及协助验收方面的职务便利,为自己的椒水天歌渔业公司制作虚假申报材料。同时在明知乡野生态农业园公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不履行初核职责,将上述两家公司的申报材料都报送到淮南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并获得了安徽省环保厅的批准。
在对这两家公司治污项目的施工、验收期间,杨安坤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最终使得椒水天歌渔业公司“成功”套取国家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203万元、乡野生态农业园公司套取183万元。
2012年七八月间,两家公司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基本完工。由于均不符合申报条件,淮南市环保局原规划财务科科长黄某(另案处理)为两家公司在争取治污资金方面给予了帮助。为了表示感谢,杨安坤和朱永来各自拿出20万元送给黄某。2013年6月,安徽省环保厅有关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黄某由于害怕,将上述40万元退还给了朱永来。不久,杨安坤和朱永来又委托他人将40万元再次送给黄某,黄某再次予以退还。
杨安坤与朱永来有“合作”,也有利益勾连。在乡野生态农业园公司申报一市级环保项目时,杨安坤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该公司争取到了一笔20万元的项目资金。为了感谢杨安坤的关照,朱永来送给杨安坤2万元。另外,淮南某养殖场和某食品公司在申报环保项目资金方面也先后都得到了杨安坤的关照,这两家企业共送给杨安坤3.5万元。
今年5月,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和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分别对朱永来、杨安坤予以立案侦查。侦查查明,杨安坤利用职务之便,在水污染治理项目申报、验收过程中,不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386万元人民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20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5.5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杨安坤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行贿罪、受贿罪。日前,杨安坤涉嫌滥用职权等三罪一案和朱永来涉嫌受贿、行贿案,均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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