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代妻干环卫意外受伤非劳动关系不算工伤

更新时间:2014-08-10 16:19 来源: 作者: 阅读:980 网友评论0

  苏某系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但从2008年2月起,苏某与丈夫陈某时常轮换打扫卫生。今年2月5日,陈某身穿环卫工作服在公路上打扫卫生时被一辆三轮车撞伤。
 
  事故发生后,陈某认为自己多年与妻子共同打扫卫生,已与环卫处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次受伤应属工伤。2014年3月,陈某向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重庆市某环卫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被该委以应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为由不予受理。事后,陈某将永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诉至永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官庭后解释称,劳动关系的成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除了上述基本要求之外,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还应当结合劳动关系的内在特征和外在显征综合认定。工作证、工资表等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外在特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安排、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实质管理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在特征。
 
  本案中,陈某与妻子苏某确实存在着轮换打扫卫生的事实,但陈某自述其未在环卫处领取过工资,日常未到环卫处报到,工作也是由其妻子安排,陈某还陈述其在永红厂还有一份正式工作。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认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代妻干环卫意外受伤非劳动关系不算工伤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