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环保局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更新时间:2014-09-18 22: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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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鄄城县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环境监管,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时刻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敏锐性,强化环境监管,对重点企业制定专门的监管方案,明确专人,压死责任,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爆炸及有毒化学品泄露、生态破坏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应急预案,强化指挥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反应和及时控制;对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及电磁辐射点源进行检查,对相关点源进行逐个排查。对存有隐患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做好水污染隐患单位的排查工作。在全县开展了水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了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单位名录和重点企业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流域内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各类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做好环境宣教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由一把手负责,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建立健全环境公告、环境污染预警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及可能存在的污染危害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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