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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壤和地下水治理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更新时间:2014-09-30 08:3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1300 网友评论0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中央审时度势、深谋远虑做出的重大部署,是重大国家战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2014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他指出: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

毋庸讳言,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尤其是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状况普遍不佳,严重制约着京津冀地区的一体化发展。现阶段,开展京津冀地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已经迫在眉睫。

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状况严重制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一)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京津冀地区工农业发展的绊脚石。

一是历史上污灌频发,耕地污染严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指出,未来农业生产将禁止使用污水、污泥。中国许多地区曾有过漫长的污水灌溉历史,京津冀作为北方缺水地区,存在大面积污水溉灌区域。污灌导致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积累、营养物质失衡、微生物群落结构改变、土壤生态系统破坏等一系列负面效应,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出现环境风险。在优质农田区,因长期的垦殖、掠夺式的开采以及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耕地质量呈下降态势,农产品产量与品质下降。

二是工业污染类型多样,污染复杂。京津冀地区工业较为发达,污染企业类型多样。通过监测和调查铬渣厂、焦化厂、农药厂、钢铁厂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场地,发现其土壤普遍受到污染。

(二)地下水作为京津冀地区的主要供水水源,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一是地下水过量开采已形成区域性地下水降落漏斗。

京津冀地区75%以上的用水需求靠地下水支撑。自20世纪中叶以来,由于气候变化和城市发展等原因,京津冀地区已经成为中国水资源压力最大的地区之一,地下水成为重要的供水水源,维系着区域的正常发展。在大气降水量减少和地下水超量开采的双重影响下,区内地下水水位不断下降,形成山前平原的串珠状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和深层地下水复合漏斗。20世纪70年代,在这一区域普遍存在的湖泊洼地已陆续干涸,地下咸水与淡水间的界面逐步下降,给地下淡水的开发利用带来更多困难,并导致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环境地质问题。

二是浅层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质状况堪忧。随着京津冀平原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活动的加剧,地下水开采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一些化学组分总体呈上升趋势。

对包含京津冀在内的华北平原区的浅层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显示,直接可以饮用的Ⅰ类~Ⅲ类浅层地下水约占18%,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浅层地下水约占24%,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浅层地下水约占57%。深层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显示,直接可以饮用的Ⅰ类~Ⅲ类深层地下水约占22%,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深层地下水约占25%,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深层地下水约占53%。

京津冀平原区的地下水质量主要受氟化物、碘化物、总硬度、钠、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铁等原生指标控制,分类指标影响程度依次为一般化学指标、无机毒理指标、毒性(类)重金属指标、有机指标。京津冀平原区地下水质量主要受地质环境,以及在地下水循环过程中水文地球化学作用的控制,表现出与区域水文地球化学相同的分布规律,具有明显的分带性,地下水质量由山前平原向东依次至中部平原—滨海平原逐渐变差。

三是水土污染造成区域性饮用水短缺。京津冀地区不少地区取用深层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但是,在一些地段,由于抽取受污染的地表水进行灌溉,又加上农药、化肥大量使用造成一些土壤被污染。这些都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深层地下水的水质。水质型缺水问题致使城乡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受到影响,造成身体健康受到危害。同时,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问题还影响着城市的投资环境,阻碍着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影响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京津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第一,开展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以1:25万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为基础,结合1:5万图幅水文地质调查,开展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侧重于土地利用调查(重点为土地利用变迁调查)、污染源调查(包括工矿企业搬迁调查、圈定典型污染场地等)、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状况调查等。通过调查,查明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状况,锁定主要污染来源。通过对京津冀一体化区域进行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制定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建议。

第二,开展典型污染场地分类定级,搭建信息库。在系统收集、综合整理已完成地下水环境监测资料及污染源调查资料基础上,查明京津冀地区地下水污染分布状况,制订污染分类定级方法,筛选重要污染区域开展较大比例尺的调查评估示范,对主要污染区域进行分类定级和编录,提供需要首要治理的重点污染区域清单,圈定重点污染区域的范围和规模,建立典型污染区域信息系统。通过这些举措,为京津冀地区地下水资源宏观管理、保障饮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为防治地下水污染和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提供基础资料。

充分收集国内外典型污染场地调查研究的相关信息,尤其是美国环保局和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对于典型污染场地的梳理和筛选工作。吸纳发达国家对于典型污染场地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对于典型污染场地调查评估的工作进展,编制典型污染场地分类定级和编录的技术方法。选择案例区开展典型场地分类定级和编录示范工作,不断完善、改进分类定级和编录方法。在全区域范围内将分类定级和编录方法进行推广,以地级市为单元,以查明典型污染场地类别和级别为重点,以专题研究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逐步搭建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典型污染场地信息库。

第三,开展典型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示范。针对污染场地特点和修复需求,参照典型污染场地分类定级和编录,选择典型污染场地,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染场地土壤的修复技术与设备。开展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典型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综合示范,制定相关的风险评估与修复技术管理规范,引导我国污染场地修复高技术发展。通过产学研结合,主动地将实验室技术推广应用到工程实践中,推动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为我国典型场地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涉及众多污染企业的搬迁和废弃。应以此为契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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