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五项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16日,记者从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获悉,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向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自即日至10月20日24时,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严控秸秆、树叶和垃圾焚烧。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干线以及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秸秆焚烧的巡查,对焚烧现象及时处置。加强对建成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巡查力度,严查焚烧树叶、垃圾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处置。
二、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保洁作业,提高水洗作业频次,及时发现和清理道路渣土撒漏。
三、严控工业企业污染。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的监控,严查偷排和超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各类施工扬尘源的巡查,确保所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控制“五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污染较为严重的工地要采取果断措施,暂停土方施工。
五、严控露天烧烤污染。严查露天烧烤摊点,对不达标摊点责令停业整改,对违规摊点坚决取缔。
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将派工作组对重点地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不落实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五个专项检查组(施工扬尘和渣土撒漏检查组、企业偷排“三黑”检查组、机动车超标排放检查组、露天烧烤检查组、监察组)每天12:00前将当天检查或夜查情况报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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