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9起环境污染案件 水源地擅建码头 脱硫设备“怠工”
昨天,江苏省环保厅通报了第三季度9起环境污染案件,记者发现,其中涉及不少热电企业,多存在设施停运怠工现象。
通报显示,位于南京的江苏远锦滨江港港务有限公司、南京大件起重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物流中心3家企业码头项目,存在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污水直排水源地的环境违法问题,他们将面临40万-50万不等的罚款。
而在9起案件中,多起案件都存在脱硫脱硝设施“怠工”情况,例如今年9月10日,省环保厅对宜兴灵谷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3台锅炉均在使用,1号炉脱硫设施未运行,2号炉脱硝设施没有正常运行,氮氧化物浓度为502毫克/立方米,超标4倍。
9月30日,省环保厅已对灵谷热电立案调查,拟处以罚款15万元,并追缴超标排污费;同时致函省物价局,建议扣减灵谷热电享受的脱硫电价补贴,并处罚款。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对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同时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使他们这些设备的运行情况能够实现环保部门远程监控,同时当地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检查频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吉樱倪敏
其余8起违法案件
宜兴:灵谷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问题。
徐州:新沂市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超标排放问题
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问题
张家港:同兴塑料厂等3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鹿苑同兴塑料厂、南丰和平塑料制品厂和乘航宏业塑料厂)
盐城东台: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盐城: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宿迁:宿迁市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江苏谷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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