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如何推进环保?
新常态已成当前最热的经济关键词。新常态是转型发展的新要求,也是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新机遇。那么,新常态下如何开展环保工作?笔者认为,应有“四新”:
一是要有新思考。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保护,两者的结合点在何处?黄金分割点又在哪里?这些问题思考不清,就很难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现象。例如,秸秆禁烧,烧了秸秆,污染了大气、破坏了土壤,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包括焚烧秸秆的群众。政府花了大量精力禁烧秸秆、花了大量资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但是,有的老百姓仍不领情。这些问题的出现,说到底,还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的黄金分割点没有找准。
二是要有新定位。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定位仍不清楚,各部门对自己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仍不明确。有个比喻恰如其分:环境保护工作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场上的运动员就是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方,环保部门是守门员。如果前锋、中锋、后卫以及守门员在整个运动场上的分工明确、协作到位,这场球就赢定了;反之,如果只有守门员在严防死守,而前锋、中锋、后卫都不在状态,输球是必然的。因此,环保部门的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环保部门应该干什么、环保部门能干什么、环保部门应该怎么干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是要有新办法。“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但是怎么治理、通过什么方式治理值得探讨。例如,污泥的处置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我们现在想得比较多的是如何处置污泥,可不可以减少污泥的产生?从工艺上讲的确太难,但依笔者所见,以后必须在减少污泥上下功夫。
四是要有新机制。进一步厘清统一监管与日常监管的联系和区别。对环保部门负统一监管职责的事项,要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不能因有日常监管部门而不闻不问,也不能因负有统一监管义务而事事操刀。笔者在参加宿迁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体会到,统一监管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环保部门要拿得出办法,即让各个责任部门清楚该干什么,甚至怎么干;交办得下去,即通过政府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有管控措施,即环保部门要知道各个部门的工作效果;有惩戒手段,即由相关部门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说到底,统一监管就是要考核、督查、督办,而不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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